第三千两百一十四章 狂欢(2 / 4)

韩娱之崛起 我们大家 4174 字 4个月前

龙开门,结果却被他无故陷害,太不当人了!

至于说是不是她先对不起李梦龙的,这根本就不是重点:“你们听我解释啊,这一切都是李梦龙的诡计,我没有对不起你们!”

一位公司的社长泪眼婆娑的向着旗下艺人解释,这种情况不知道其余的公司有没有发生过,反正少女们看着是很是新鲜呢。

话说她们是不是真的有些恶霸的嫌疑,否则怎么可能让李恩熙如此畏惧呢?

要知道理论上李恩熙可是掌握着她们的生杀大权!

别看她们现在人气高得吓人,但只要李恩熙肯拼命,让她们在整个合同期内没有任何曝光,那她们一样会陨落的。

艺人尤其是爱豆,是一个需要高曝光度的职业。

不是说每天都要出现在大众的面前,但至少每年要保证有那么几个高光时段,否则很容易被人遗忘的。

至于说具体的方式嘛,常规些的例如发行歌曲、出演综艺等等。

如果没有这类资源,那就只能动些歪心思了,像是故意炒作绯闻、碰瓷人气艺人之类的。

无论是好的方面还是坏的印象,总之要让大众知道有这么个人,这才是艺人的根基。

不过一旦李恩熙做得如此决绝,那少女们也不是没有任何反击的手段。

无法就是打官司嘛,合同无论签订的如此完善,但总能挑出那么一两条漏洞来。

可能最终的宣判会以她们败诉为结局,但只要肯出钱,这种官司可以拖好几年的。

而在这期间,她们就可以跳过公司的制约去工作了。

只是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没有赢家,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有艺人真的这么做的。

“我们还是相信你的,不过以后要记得对我们好一点!”

李顺圭看了看彼此,最终还是金泰妍在后面推了她一把,她这才被动的站了出来。

这种话确实由她来说最为合适,谁让她除了艺人的身份外,还有公司那么多的股份。

认真来说少女们都算是在给她李顺圭打工呢,她这做“老板”的关键时刻不站出来庇护下大伙?

眼看着少女们主动释放出了善意,李恩熙怎么可能不牢牢握紧:“你们放心,只要公司有的资源,你们随便挑!”

这承诺就很有份量了嘛,也就是允儿没在这里,否则早就跳起来去要资源了呢。

毕竟公司里最让人眼馋的还是影视资源,她林允儿恨不得在每一部公司的作品里都做主角呢。

不过尽管允儿不在,但想要向演员这条路上发展的又不止她一个,现场就有好几位呢。

不过尽管允儿不在,但想要向演员这条路上发展的又不止她一个,现场就有好几位呢。

而且她们的要求也不高,不像是允儿上来就要女主角,一些有份量的配角也不是不能商量。

“现在就跟我去挑剧本,要是还没有开拍计划的,我立刻打钱!”

李恩熙说的很是坚决,但依旧过于夸张了。

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对于任何一家公司都是一项颇为重大的投资。

一些中小公司说不定赔上一部作品就直接解散了,这都不是没有发生过的。

哪怕她们这里的抗风险能力强一些,但也不可能是以这种玩笑的方式决定投资,李恩熙没有这种权利的。

看似公司里最为任性的李梦龙,依旧要提交出完整的计划来,并且严格控制费用的上限。

这点真的太让公司满意了,甚至可以列为导演最重要的几个优点之一,当然是从投资方的角度出发。

具体到导演的头上,他们往往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一种舒服!

或者说不遵守计划被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