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2 / 3)

林风眠醒来时,入眼的先是一片黑暗,心道,自己今天醒这么早吗?天还没亮就醒了?

林风眠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本科学的环境设计,奈何这个专业找工作实在太累,总是要天南地北的跑,她天生晕车,毕业后干了两个月,最后累到住院。出院后,林风眠就辞职,后来陆陆续续做了美术老师,学了几个月软件之后,自己在家里蹲着在网上接单子画图,慢慢的,也能养活自己了。

在她做插画的第三个年头,终于因为一副电影宣传稿小火了一把,受邀请参加电影首映礼,回酒店之后倒头就睡,醒来,就在这里了。

林风眠清醒之后看着眼前的一切,经过一顿头脑风暴之后,默默地留下了两道宽面条眼泪。

这他娘的不是我画的海报吗!

不远处的云上盘坐着一名女子,闭眼打坐,长发如瀑,披散在身后,周身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宛如黑暗里的一盏明灯。

身处混沌而抱守心中的光明。

这是林风眠接到那单子时,甲方爸爸的要求,她磨了三个月,废了上百稿子,结果甲方爸爸还是要的第一版的那张宣传图。

林风眠感觉自己要吐血了,这种时候,脑子里想的居然还是甲方爸爸的吹毛求疵和骚操作。

这个角色并不是电影的主角,而是主角的师父,出场不多,但是对女主的意义很大,几乎就是女主的再生父母,还交给了女主一身通天修为,总之就是西游记里的菩提老祖那种存在。

林风眠为了研究角色稍微看了一些剧本,主角和她师父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

杨悠何在林风眠醒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她,只是见她没有什么动作,自己也就没有动。只是这个姑娘似乎有点问题,身体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咬嘴唇,一会儿摇头摆尾,似乎很纠结。

杨悠何猜想,难不成是脑子在刚刚的冲击中受伤了?

只是她并不是一个好管闲事的性子,自己这种时候还是不要管旁人受不受伤,只要她不死,就随她去吧。

她并不认为一个能在这种空间里面呆着的人是个普通人,这就是惯性思维使然,她自己的身体是特殊的,就自然而然的以为别人也能做到,自然也是特殊的。

不过她倒也没有猜错,林风眠冷静下来之后,回想了一下自己之前做了什么,是怎么来这里的。

前一天晚上,自己回酒店之后,习惯性将自己的爱笔拿出来抚摸,然后削了一支铅笔准备画点东西,结果一不小心把手划伤了,血滴到了笔上。

“不是吧,这么狗血的方式吗?”

林风眠平时爱看小说,这种滴血打开某个宝物空间或者穿越的桥段真的是烂大街了,一开始还挺新奇,后来慢慢的太多人用这个梗,林风眠就觉得索然无味了。只是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很无语了。

难不成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穿越成了电影女主角?不对呀,女主是一只狐狸精啊,形容是清丽与妖娆并存的绝色美人呀,可老子虽然长得漂亮,但老子是人类啊。

林风眠不由得在心中爆粗口,老子不会成了炮灰吧,林风眠脑补了一些女配文炮灰逆袭打脸文,不由得一阵恶寒。

这他娘就更恶俗了。

林风眠抬手,目光复杂的看着自己手上的毛笔,青竹杆子,金红色的笔毛,有时候一错眼还能看见一种流光溢彩的错觉。

说起这支毛笔,是林风眠收到海报尾款之后出去旅游,在宣城买的。她有个癖好,特别喜欢收集毛笔和各种颜料画材什么的,当初都要吃土了也要买大几千的材料,可以说是这个悖懒家伙最后的坚持了。

“我真傻,真的。”

林风眠心中滴血,以前看文的时候,人们总结了有一句吐槽路边的男人和动物不要捡,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