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要前往斯内森林,那里是骷髅的巢穴,如果随行的人数太多,反而容易暴露位置。
经过抽签筛选,最终选定潘森和另外两名壮汉,再加上亚托克斯和陈枫,组成五人突击小队,前往斯内森林的大泽寻找泰坦蟒的踪迹。
“我来担任队长,所有行动都务必听从调遣,大家没意见吧。”亚托克斯说道。
身旁的两名壮汉想都没想就齐声同意,此番涉险,无论是奖金还是抚恤金?最终都来自亚托克斯,该听谁的就不用明说了吧。
但潘森并没有着急回答,而是在等待陈枫的意见。
虽然亚托克斯是狩猎团的副团长,但他这职位,水分很深,有一大半因素来自于仙精灵的身份,如果单论实力,可能远不及陈枫。
毕竟要前往斯内森林,危机遍布,这并不是儿戏,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死在那里。
一个好的指挥,至关重要。
“可以,只要你不乱来,怎么都行。”陈枫也没拒绝。
在陈枫看来,亚托克斯存在的意义?就是充当向导,将队伍带到大泽就算完成使命。
如果真要猎杀泰坦蟒,估计这帮精灵也扛不住啊!
在营地稍作整顿,队伍便准备出发,打算趁着夜深人静,秘密前往斯内森林。
“当夜幕来临后,骷髅就会倒挂在树梢睡觉,我们得急行军离开这片区域,但是不能发出太大的噪音。”
潘森队长常年狩猎,可没少遭遇骷髅的袭击,早就养出经验来了。
唯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啊啊啊啊!你们还不快点过来帮忙,骷髅抓住了我的脚,他正在把我往地底拽。”
眼瞅着就要离开骷髅守卫,但最末尾的亚托克斯却突然鬼嚎起来,并声称自己遭遇骷髅的偷袭。
“不应该啊,骷髅在睡觉的时候,不会擅自攻击的啊!除非你故意凑过去。”
潘森掏出短刀,蹑手蹑脚地凑近,朝着骷髅连刺几下,然后将其翻过来。
“亚托克斯副团长,这只是具骸骨,不是骷髅。”
骷髅是种生灵,骷髅的外骨骼包裹着血肉和内脏,有血有肉有生命,并不单单是一具骸骨。
“我说它是骷髅,那它就是骷髅。”
被当众质疑,尤其是当着陈枫的面,亚托克斯觉得颜面挂不住,就将怒火撒向潘森。
“继续前行,都别耽误时间!如果洛离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要你好看。”亚托克斯回过神来,又摆起队长的架势。
但还没走出几步,双腿又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抱住,尝试着往上拽了几次,仍旧无法挪动半步。
“你这该死的骸骨,又想装骷髅吓我?真当我傻啊!”亚托克斯猛地抬起脚,踹向骸骨。
然后就发现鞋底好像被空了,脚底板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一股寒意,亚托克斯掏出怀里的萤石照明。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张布满尖锐獠牙的大嘴,牙齿间还叼着鞋底,不停地咀嚼着。
亚托克斯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将脑袋凑到跟前,闻到一股带着大蒜味的恶臭,呛得他差点没把昨天的晚餐吐出来。
“是骷髅,快点闪开,别碍事!”陈枫快步向前,把亚托克斯重重地甩向身后。
双手攥着紫荆骑士剑往下刺去,剜掉了骷髅的脑袋。
见骷髅被杀,亚托克斯这才敢站出来,“本来我能单杀他的,你非要跳出来抢人头?显得自己很有能耐是吧。”
“懒得跟你说话!”陈枫擦拭剑身,将其插回剑鞘,然后继续摸索着前行。
好在骷髅都是独居狩猎,路上偶尔遇到几个,瞎猫撞到死耗子,都能轻松地解决掉。
这些都是陈枫和紫荆骑士剑的功劳,骷髅对精灵,本身就存在血脉压制,而且还懂得各种狩猎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