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白宗泽喜欢女人的衣服,那漂亮的裙子,那光滑柔软的丝袜,还有那迷人的高跟鞋。
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生错了性别,可是他发现自己的取向是正常的,自己只是喜欢那些衣服,还有穿那些衣服的人。
白宗泽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套女人的衣服。这是他第一次将它们穿在自己的身上。以前他只能看马路上那些漂亮的女人穿着这些漂亮的衣服。
现在自己的身上所穿的也是那些漂亮的衣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宗泽看呆了。
他长得很好看,有男性的阳刚和女性的阴柔,二者完美的结合在了白宗泽的脸上。
白宗泽觉得如果自己是女生,他一定会很漂亮,那些衣服真的很配自己。
听着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美妙声音,白宗泽沉醉了。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活着的趣味。
他一直将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
每当夜里,白宗泽就会偷偷的将自己藏在柜子里的女装拿出来穿在自己身上,月光的照耀下,自己在草地上翩翩起舞,仿佛就是个女人。
他并不讨厌自己的男儿身,也没有觉得自己穿女装有什么不妥,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
白天的时候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男孩,认真读书,认真上课。
这个秘密一直隐藏到他上了大学之后才被发现。
有一天,他回到宿舍,当看到自己的桌子上放着自己的女装的时候,他就知道一切都完了。舍友站在屋子里哂笑他,消息自然不胫而走。
几乎所有认识他不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变态”。在一声声嘲讽之中,白宗泽被压得直不起腰。
他很羡慕那些女生,她们光滑洁白的之上可以包裹着这些漂亮的衣服。
白宗泽甚至想撕开那些布料,看一看那些布料之下隐藏着的到底是什么,他变成什么样子才不会被人嘲弄。
他开始痛恨起周围的人来,他像饿狼一样盯着学校里的女生,想要将她们蹂躏,将那些说他是变态的人毁灭。
白宗泽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心,心中的野兽正在不断咆哮着,嘶吼着,想要冲出他的体内。
当发现自己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之后,白宗泽做出了人生之中最大的改变。
他知道自己不能做那些事情,内心的理智占据了上风了。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他将自己化学阉割了,将自己变成了“女人”,将自己内心的困兽彻底封锁。
白宗泽开始名正言顺地穿起了女装,不在乎周围人的看法。
那随风飘起来的裙摆,像是上天赐予他的礼物。高跟鞋走在地上的声音是他送给世界的乐曲。
可是偏见永远不会在人们的心里消失。
咒骂声依旧不绝如缕。甚至有男生跑过去掀他的裙子,想看看他到底还是不是男人。
这些,都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白宗泽穿上了自己认为最漂亮的一身衣服,走上了教学楼的楼顶。
他觉得自己的一生过于悲惨,或许只有离开才是正确的选择。他想从楼上跳下去,希望自己来世能当个女人。
“跳啊……跳!”
楼下站满了人,都等着看这出好戏。学校里的变态终于要离开了,似乎这是他们的心头大患一般。
“快点跳!别墨迹!”
叫喊声似乎就像是笑话一般,白宗泽笑了起来。他突然知道了,这个世界上绝对不允许自己这种异端存在。生而为人,就要按照人们奠定好的方式活着。
在白宗泽的眼中,楼下的人似乎长得一模一样,一样的脸,一样的衣服,一样的声音,一样的说话语气。
只有他不一样。
一只乌鸦从远处飞了过来,落到了他的手边,嘴里还叼着一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