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之王扫视一圈,继续他的演讲:“你们都听到警钟声了吧,扶君城遭遇了外敌攻击,我刚从上城区回来,那该死的人皇和摄政王就像两条软泥鳅,丝毫没有傲骨,而且他们不把我们当人看,他们不把我们当人,我们自己就要团结起来。”
“我们能做什么?我们是穷人,没钱,没有武器。”有人喊出声。
这还真是说到点子上了,下水道之所以在底层,就是没钱没实力。
酒馆老板,也就是下水道之王很快锁定那个说话的人,是个满脸疮痍的瘦子,下水道的人都叫他麻老鼠。
酒馆老板眯起眼睛,声音肯定而冰冷,“老麻啊,我们没钱,没有武器,但我们有家,有血有肉有骨头,我们的拳头是剑,脚是刀,还有该死的人头,大不了就是碗大的疤,记住,我们团结起来就是一支军队。”
“你们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该死的军队,那就是傻瓜透顶的主意!我们就是军队,我们自己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有人大声喊道:“我支持你,下水道之王。”
随着他的发声,更多人跟着附和。
“自己保护自己。”
“我们也是军队!!!”
“我们为自己而战。”
墨狰只是冷眼旁观,这些人还不知道敌人是什么,她也知道,第一个附和下水道之王的麻老鼠,是他最忠实的狗腿子。
白昼不禁汗颜,上次看到这场面,还是某部门放出来的传销现场纪录片。
墨狰朝着酒馆老板招了招手,老板一手拿着一壶酒,一手拿着两个酒杯,给两个人一人倒满一杯。
白昼一饮而尽,这的酒只适合这么喝,他看着黑纱蒙面的墨狰,语气轻松道:“看起来这些人有自己的小九九,趁乱想为自己争取一些东西,不过也是人之常情。”
下水道之王抓住了穷人积怨已久的机会,算是彻底自立为王了。
他拥有了一群面黄肌瘦瘦骨嶙峋的士兵,可怕的事,他们相信为自由而战。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穿,但是这世界,蠢人居多。
墨狰连喝了好几杯酒,她还没从唐古师父的死亡缓过神儿来,借酒浇愁。
她瞄了一眼围着下水道之王的愚昧之人,有三个人因为往门外挤,显得格外显眼。
墨狰目光突然变得阴森,白昼察觉到她的目光,跟着望了过去,也看到了那挤到门口的三个人。
一个老瞎子,一个重度烧伤患者,还有一个气宇轩昂身躯挺拔的男人。
三个人虽然穿着下水道的衣服,但气质依旧格格不入,就像是战马混进了骡子堆。
白昼之所以奇怪,是因为那个挺拔的男人,正是在三尾街替他解围的白虎营万刃将吴胜。
吴胜真正效命的是万辰之主,后来因为白昼刺杀赢无毅的事情暴露,和帝都的卜巫一同消失,没想到逃到了下水道区。
白昼心中想法呈现之际,墨狰屁股离开椅子,挤进人群,留下一句不咸不淡的话,“我去杀个人,一会就回来。”
我去,要这么帅么。
白昼十分无奈,只能跟了上去,墨狰讲过她的故事。
那个毁了她一切的人就是扶君城大名鼎鼎的卜巫。
而吴胜旁边的那位老瞎子,十有八九就是卜巫了。
毕竟这年头瞎子虽然多,但跟将军走这么近的却是少有。
跟着来到酒馆外面,墨狰朝着渐渐走远的三个人喊道:“那边的人,你们等一下。”
吴胜和那个缠满绷带的轻铠男人先回过头。
绷带男喉咙被烧灼过,声音十分沙哑,“有事么?”
墨狰快速向前,手中抖落出两把纤薄飞刀,朝着吴胜和绷带男甩了过去,一人一刀,不多不少。
只是让人惊讶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