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的人相率,纷纷来买官爵。
大家都知道很有名一个文人叫司马相如,史书记载说四个字,说司马相如“以赀为郎”,也就是花了钱买了郎。
汉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清朝捐纳成为制度。
那么为什么要捐纳呢,是因为清朝的钱,收支是有定数的,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是固定的。
因为地,它是固定的,不会一块地长成两块地,人丁的话,康熙五十年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又“摊丁入地”,丁后来就不拿丁银了,所以收入它是个定数。
每年正常的支出也是个定数,但局势不是定数啊,说变就变,碰到特殊情况打仗,或是黄河决口,或是大的灾荒,那没钱怎么来呀,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捐纳。
关于清朝的捐纳,可以在这给大家简单是讲几个问题:
第一,清朝捐纳制度的特点,
作者菌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统一管理,数了一下,大概有五个统一。
第一、统一捐项,哪些可以开捐,哪些不可以开捐,它是有规定的,五项可以开捐,军需,打仗需要;河工,河决口了,治河。
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三、赈灾,闹大的灾荒了。
四、营田开荒,开垦。
五、海防,海防是晚期了,主要这五项可以捐纳,不是所有都可以捐纳。
第二,统一主管,这么大一个国家,捐纳谁管,答案是由户部捐纳局主管。
三,统一入库。
捐了钱归谁,不是归知县、知府,捐了钱统一交户部国库,后来一部分也分到省里边用,主要要归户部国库。
第四,统一政策。
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譬如说吏部官不可以捐,吏部是管干部的,管官员的,不能捐。
礼部的官不能捐,礼部是管教育,管科举考试,不能捐。
就京官来说,尚书、侍郎这一级不能捐,郎中以下可以捐,地方的官员总督、巡抚、布政使这些不能捐,道员、知府、知县以下可以捐,统一政策。
第五,统一资证。
要有资格,捐官也要有资格,捐纳也要有资格,乡邻要具结担保,当地要给他开籍贯和清白册。是国子监的学生,国子监要出印鉴的证明,就是资格的审查要统一,这是清朝捐纳制度第一个特点,统一管理。
第二个特点,就是明码标价。
什么官,多少钱,它是有规定的。
咱们可以以乾隆三十九年为例,它价钱很复杂,我就挑了几个主要的,京官就选郎中、主事,地方道员、知府、知县,道员、知府、知县有价钱,在这可以把这个价钱说一下大伙听一听,是乾隆三十九年的价钱。
当时郎中是五品官,价值银9600两,主事六品官银4620两,道员四品官银两,知府四品官银两。
同知就是五品,银6820两,知县七品银4620两,县丞就是副县八品,银980两,这是乾隆三十九年的价钱,它这个价格是有变动的,到后来价钱就落了,为什么落了,回头再说。
我们再看看到光绪晚期,到光绪二十六年的价钱,郎中2073两,主事1728两,道员4723两,知府3830两,同知1474两,知县999两,县丞210两,这知县由4600两,降到900多两,这是为什么呢?
官越捐越多,价钱越来越低,一会儿再回答这个问题,这是第二个特点,就是明码标价。
第三的话,官多缺儿少。
捐的官很多,那个缺儿,位置,真正的落实到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