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日子里,某人总是半夜在门口等,而且理直气壮的直接伸手牵着她走。
那时候认为是他眼睛不好看不清夜路。
后来江智远不打自招,说抓着她的手感觉到心里很踏实,很温馨。
要是一旦放开她的手,整个心都是空落落的感觉。
至于后来江智远的借酒装疯卖傻,大胆表白什么的,马如月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我还是那句话,相爱就大胆的爱,相识是缘相知是份,相爱那就是上辈子修来的福份,别白白蹉跎了来后悔。”马如月道“回头你要是写了信可以交给我一并捎去京城。”
想了想,这姑娘脸皮薄,干脆就将京城自己家的地址写给了她。
兰英嘴上说不用,却是小心的将地址折好收了起来。
为了掩饰这份尴尬的气氛,兰英说起了鱼皮花生米。
“爹说这个味道很好吃,下酒也合适。”一碗香酒香的生意一直火火红红的,都得益于马如月时不时的新菜品送去。所以,兰英要起方子来也是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行,我这就写给你。”马如月道“说起来,花生米也有很多吃法的。”
鱼皮花生米、卤花生米、油酥花生米等等,都是男人们下酒的好东西。
“如月酒,你为什么这么厉害呢?”满脑子的方子,随便拿出来一个都能挣银子。
爹私下里就说了,这个马如月简直就是自己家的财神。
“那是因为我本身就是吃货一枚。”马如月哈哈大笑“真的,我别的爱好都没有,就喜欢吃。”
有一种人能做到人神共愤的境地那就是光吃不长的类型。
上辈子的马如月就是这样的。
胃口大得能和男同事有得一拼,大约是因为运动量大的原因,从来不用担心长胖。
这辈子的马如月胃口稍微要收敛了一些,但是比起同类来讲她也是一个特例了。
就像江丽远那时候总会有意无意的看着自己,就觉得她这个嫂子好能吃。
在物质缺乏天干的那一年,这种吃相让马如月吃着吃着就有一种罪恶感。
她一个人吃的量都能养活两个人了吧。
在和石太太她们相处的时候,马如月也会将一半的精力投入在吃上。
她仔细观察过,那些个女人的小蛮腰是盈盈一握一把抓的感觉,之所以能保持这种程度,完全是因为她们不吃东西。
一个宴席一个聚会,只象征性的吃一两口就停了手。
马如月则不同,她会认真的将自己面前的食物一扫而光。
在她看来,能吃却不吃完全就是暴殄天物,简直就是没有道理的事。
所以,她从来不会浪费吃食。
酸甜苦辣,每一样都是来者不拒,而且,在吃的时候就会和现代的食物比。
经常想若是在现代,这玩意儿没准会成为网红。
殊不知,她自己做的食物在这个时代也是网红级别的产物。
“我可算是明白了,女人谈论的无非就是衣物、首饰、化妆保养品,再就是男人的官职,孩子的孝顺。”马如月道“和京城那些夫人相比,我居然也有能拿出手的东西——厨艺,这本事为我挣了好几次面子。”
事实上,不仅是面子,还有银子。
民以食为天,她以食生存了。
“如月姐,你真厉害,可不可以教我一些。”兰英突然间想到,如果自己也像马如月一样厉害的话,马如建会不会更高兴一些。
“当然可以。”不用问都知道这小妮子想的是什么,可怜的孩子,总是想要为男人改变呢。
兰英的情绪一下就高涨了,这也算是进门来最高兴的事了。
马如月都没有料到,自己随口应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