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跟兴义不共戴天!”
之前说话那人见勇哥一副凶狠摸样,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说了。
这时,时间到了半夜1点整。
随着一辆黑色的高大悍马缓缓驶入码头,现场渐渐安静了下来。
大家都知道,正主要来了。
果然,只见一名黑衣人上前打开后排车门,然后一道体型庞大的身影从车上走了下来。
砰砰!
后面跟随着的一辆奔驰的车门打开,两名英姿飒爽的女保镖走下车,跟随着这个庞大身影缓缓走到众人面前。
随着这道身影的出现,现场的空气似乎都变的压抑了起来。
那些小混混,这个时候连喘气都不敢喘大口的,一个个暗自感到心惊的看着这道身影。
“这人是谁?”所有人脑海中不禁冒出这个疑问。
这时,已经走到前面的苏木,目光扫过这些原归属于兴义的成员。
像这种的事情,他作为整个天门地位最高的一个人,原本不需要亲自过来,但这毕竟是第一次,所以苏木需要现一现身。
而且,他也确实好久都没有在外面走动了。
“我叫韩琛。”苏木开口,声音传遍全场,“你们之中有些人可能听说过我,不错,剿灭了兴义的,正是我手下的天门,而从今以后,你们也将成为天门的一员。”
“原来尖沙咀的天门!”
“我的天!天门竟然跑来我们湾仔抢地盘了!”
“韩琛我知道,以前的倪家就是被他给绊倒的,是个大佬啊!”
“这下子好了,以前的兴义根本没点雄心壮志,搞的我们也就那点收入,现在跟了天门,将来还不得穿金戴银,风光无限!”
下面的小混混叽叽喳喳议论着,绝大多数人对于加入天门并没有任何的排斥,甚至还很高兴。
毕竟,比起原本的兴义,天门无论是实力还是发展潜力,都不是前者能媲美的。
这一点,从兴义被天门一夜间剿灭,就能看的出来。
苏木很清楚这些底层的小混混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们所需要的,无非就是更多的收入,以及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罢了。
以前,他们在兴义的时候只能混吃等死。
但是现在加入了天门就不一样了。
天门内有的是机会让他们出人头地,只要他们自己有这个本事,早晚有一天会成为大哥,住着别墅,吃着山珍海味,每天有睡不完的女人。
话是很粗俗,但大部分人这一生所追求的,不就是这些东西嘛!
他们为什么要出来混?
如果不是想追求这些,他们大可以去好好读书,研究研究什么艺术之类的,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加入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