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魂再次醒来时,只见自己正躺在一间屋子里。房间不大,却是喜气洋洋的。
在离他不远处一个妙龄少女正在摆弄着梳妆台上的胭脂水粉。大概意识到地魂苏醒,那人转过头,嫣然一笑。
“大哥,是你啊,我……”透过铜镜,地魂竟见自己的脸还有头发全部被整成了女人的模样。
“漂亮吧,我觉得挺好看的,以后正式结婚了也这样弄。”城少凌说着,一脸幸福地坐到了地魂身边,娇羞地靠在地魂的肩膀,“我醒来我们就在安城街市上了,身旁有两个大土坑,我索性带你来到附近的客栈,从街市上买了些胭脂水粉,为你化好了妆容。衣服我没换,我希望将美好的时刻留给洞房花烛之夜。我一直都在做着一个梦,一个与心爱之人在一起的梦,现在我终于明白何为君王从此不早朝,何为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只因为遇见你。”
地魂听后,轻闭一下双目,这一刻他没有犹豫,将城少凌推开后,猛地站起身,将头上的发簪狠摔在地,“我们不可能,你不是她,永远不可能代替她,你死心吧!”
地魂说完,便要离开。城少凌突然跪地,死死抓住了他的双腿,声音沙哑,脸上怪异的神色不知是在哭还是在笑,“给我个机会,给我机会好吗,小魂。我会向你证明我比她更适合你的。”
地魂沉默了,作为男人他见不得女人落泪,可是他明白他的犹豫只会助长城少凌的期待,哪怕给她一丁点儿的希望,她都会死抓住不放。与其这样,倒不如狠下心来,让她彻底死心。
“放开!”
“不,我不要!”城少凌说着,抱得更紧了,她的泪水隔着衣服沾湿了地魂的肌肤。
地魂紧攥拳头,一脚踢开了她。他没有用力,但是城少凌却被弹开了很远。他本不想打女人,但此刻也只有这种方法可以挣脱。
转过身的一刻,他愣在了原地,低头一看只见一把宝剑刺穿了自己的身体。
城少凌一笑,笑得很开心,她从背后抱住了地魂,将头枕在了他的肩膀,“小魂真是顽皮,你伤透了我的心,我的心碎了,那么你也陪我一起死去吧。就和那两个焦尸一样,我们来做一对长久夫妻。”……
……
“啊!”地魂从噩梦中惊醒,不知为何,这梦竟过于真实,就连被刺穿身体的疼痛感都是一模一样的。
坐在梳妆台前的城少凌和梦里一样摆弄着桌上的胭脂水粉,转头冲自己微笑道,“漂亮吧,我觉得挺好看的,以后结婚也这样弄。”
“你是不是还想告诉我,我们醒来就在街上,然后你从街市上买了胭脂水粉给我化了妆,将我带入了这间客栈。”
城少凌听后有些许惊讶,但她随即温柔地笑笑,起身打算走向地魂。
“停,别动!站住!”地魂大喊着,见城少凌不动了,自己急忙查看着刚才被刺的地方,出乎预料的是那里的衣服破了,破口处还留有已经变干的红色液体,可里面的肉却没有丝毫损伤。
地魂惊讶地查看着城少凌的佩剑,上面居然留有血渍,在梦里自己被刺的位置,地魂也发现了些许水滴状的血渍。
“怎么了,小魂?”城少凌微笑着询问,目光充满着宠溺。
“站在那里别动。”地魂说完,拿着城少凌的佩剑跑出房门,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竟再次回到了这个房间,而站在梳妆台前的城少凌正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
“这里不会是花月楼天字一号房吧?”
“正是,客栈就剩这一间房了,我便要了,怎么了吗?”
“没什么。”花月楼很早以前就有了,比安城建城还要久远,这里的天字一号房曾经是一个王爷租给在外的情人居住的,后来这位王爷腻味了,索性派人杀死了情人。情人临死前怨念很深,从而影响到了整间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