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者获得的回报。
广告费用,在北美一般是一部影片成本的50,也就是说拍摄一部影片花了2美元,你就必须投入1美元的广告费用。
相信你们应该记得,《泰坦尼克号》的制作成本是2亿美金,而它的广告费就投入了1亿美金。
因为,没有足够的广告投入,就很少有电影院会放映你的片子。毕竟,没有哪位商家愿意销售极少打广告的商品。
可在北美,为什么广告费用会那么贵呢?
拿最常见的电视广告来说,在米国某些黄金时段的投放30秒钟的广告,仅仅只播出一次,价格就高达几百万美元。
看到了吧?
即便是几千万美元的广告费用,也毫不费吹灰之力的就花掉了。
当然,电影预告片、网站、纸媒体、路边广告牌等等,也同样耗资巨大。
接下来,咱们就说说《英雄》…
《英雄》的制作成本是3100万美元,以2500万美金的价格把北美的发行权卖断给了米拉麦克斯公司。
按照规律,米拉麦克斯公司需要投入至少1500万美元的广告宣传费用。
当然,也许你们会置疑1500万这个数字。
但是,我作为一个业内人,认为1500万美金只可能多不可能少。
因为,作为一部很难让老外接受的外语片,《英雄》首映的影院就有创外语片记录的2000多家,一举超过了拿到10项奥斯卡提名并且获得4个奖项的《卧虎藏龙》,可见其广告投入是绝不含糊!
也就是说,北美发行方米拉麦克斯公司需要实际支出的数额超过4000万美元,{买断发行权价格+广告投入}。
而我们都知道,《英雄》在北美的最终票房是5567万美金,按照上述规律计算,扣除了大约占总额的院线提成和发行费用,北美发行方米拉麦克斯公司只获得了2700万美金的回报,而相对于超过4000万的投入,它的亏损超过了1300万美元。
当然,或许你们会说,在北美,除了电影院发行,电影还可以获得dvd销售、录像带出租等收入,而很多好莱坞的电影在票房亏损后都从这方面收回了成本。
不过,可悲的是,《英雄》不是《魔戒3》、《海底总动员》、《女孩梦30》……”
余希不愧是搞电影发行的,他说出来的话数据详实,内容丰富,让戈文义、黄多石频频点头。
特别是黄多石,在余希说完,他还一个劲的摇头感叹,“我说,闻姜、赵旗微拍出来的《天地英雄》,怎么没有米国人来买了呢?!
要知道,这可是集合咱们国内最顶级的明星阵容……”
可黄多石的话还没说完,戈文义的无影脚就朝胡言的屁股蛋上招呼了。
“赶快把你的主意打消了,听见没有?
若是按照余总的算法,你小子与米国佬合作进行票房分账,到时候,一亏那可是亏几百万美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