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如果已经超过10,那么上市前必须规范,这点没有任何弹性。国家虽然限定了劳务派遣比例,但没有限定劳务外包的比例,关键是咱们怎么定义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什么样的工人算劳务派遣工人,什么样的工人算劳务外包工人。”这个声音来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罗大军。
罗大军的这番话让所有人瞬间记起,他曾经就是资本监管委员会特别聘任的发审委委员。
发审委委员之于在座所有资本中介,毫无疑问是最高法官,最权威性的存在,在业界没有一定的业绩贡献,没有一定的影响力积累,是不可能有机会担任发审委委员的。
“我曾经审过一家企业,叫新安电子,他们就是用劳务外包来解决劳务派遣问题的,最后过会了。”
“什么是劳务外包啊?”邓玲问道,还没等罗大军张口,她就撇嘴不满道“不是我说,你们资本市场怎么这么喜欢玩文字游戏?发明一堆生词绕我们企业,直接能把我们绕沟里。”
罗大军哈哈一笑,“如果你们什么都懂了,那我们还去哪里找饭吃?”
说完他言归正传,给天英控股各大高管解释什么是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的业务模式。
在劳务外包模式下,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用工关系,因此无需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务外包最大的优点在于公司可以集中资源于最能反映企业相对优势的领域。
比如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塑造和发挥企业自己独特的、难以被其他企业模仿或替代的核心业务,而将辅助性、简单的、重复性和临时性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服务公司,从而不仅构筑了自身的竞争优势,而且还降低了综合管理成本。
“没明白。”作为东北人的邓玲十分直接,她也不怕大家笑话,双手同时举起两根筷子就朝罗大军道“罗老师您别误会,劳务外包我是听懂了,但您看这两根筷子,我左手是劳务派遣,右手是劳务外包,两个都是我们通过别的机构要人,要的也都不是我们的人,这些人都具有流动性,说实话,听了您刚才的解释,我还是没法听出差别在哪儿。”
其他高管纷纷点头,表示他们也没明白“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究竟有什么区别,好像都差不多,甚至完一样,为什么国家只限定劳务派遣的比例而不限定劳务外包的比例?
“其实很好区分,抓住一个关键点就行。”罗大军本来正要往下说,但他突然停住了,目光看向了律师曹爱川。
曹爱川作为城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这种法律问题她自然很熟,于是她开口接话道“2014年时,魔都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做了一个《民事判决书》,里面对于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清晰的区分,虽然都是用外面的工人,但在劳务派遣合同下,我们天英有权利指挥、监督和管理工人,但劳务外包不允许。”
邓玲蹙了蹙眉,疑惑道“所以劳务外包就是指我们没权管工人?”
“对,外包公司管,也就是说,在劳务外包模式下,咱们对那些工人不管理、不控制,也不向他们直接发放薪酬。”
人力资源部部长陈斌立即道“薪酬我们从没直接发放过,都是统一转账给那些派遣公司的。”
“咳咳,注意用词。”邓玲用手里的筷子敲了敲碗,“现在不是‘派遣公司’了,别派遣派遣的叫,叫‘外包’,今后一律叫‘外包’。”
陈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连连点头,他心里当然是开心的,因为国家对于劳务外包没有10这条红线,所以如果可以将派遣员工定义为外包员工,他陈斌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将这个棘手问题彻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