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岁月长(三)(1 / 3)

剑骨 会摔跤的熊猫 272 字 2021-04-06

勐山的小镇里,多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九叔出江的小船上,每次都会满载而归,多上好几条跳腾的大江鱼。

半山腰的某座小院里,多出了一个少年喝哈练剑的呼喊声音。

时不时还会飘荡出浓郁肉香。

甚至有人还看见了,这小院子墙头披了半张虎皮。

勐山小镇多出来的这些“有趣东西”,归根结底……是因为来了两位“异乡人”。

慢慢的,小镇都知道,山里最野最彪悍的那余姓小子家里,住下了两位山外面的客人。

那个姓宁的男人,看起来身形单薄,却是武力非凡。

是个能在江心扑杀大鱼,深山猎杀大虫的狠角色!

另外一位,则是让小镇没那么反感“异乡人”的真正原因。

那位姓徐的姑娘,实在是生得太好看了。

据说连镇门口那条凶神恶煞见人便咬的狼犬,见了徐姑娘,都会换一副模样,垂头俯首,摇尾求怜,乖得不得了。

一传十十传百……

于是乎。

每日傍晚,整座小镇十七八岁的青年,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会首,蹲在某条山路隘口,心心念念盼着那位面带黑色皂纱的徐姑娘采药经过。

就算蒙着面纱,哪怕能看到窈窕背影一眼,也算是值了。

不过让这些人心碎的是,这位徐姑娘从不会一个人返程。

无论多晚,一定会有个彪悍少年握着棒槌,骂骂咧咧,恶狠狠驱散灌木丛蹲着的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谁都别想接近三分。

单单是这余青水,都还不算什么。

那位人狠话不多的宁姓异乡人,也从不缺席,背负双手,与徐姑娘并肩而行,两个人路上有说有笑,以至于那走在最前面,攥着棒槌鹰视狼顾的野蛮少年……像是一条未栓绳的巡守狼犬。

倒也不是狐假虎威。

余青水虽然年少,但足够勇猛,小镇里的同龄人不敢惹他,前些日子村头个头最高力气最大的铁匠儿子,跟余青水打了一架,后者只是捡了一根桃木枝,便打得前者抱头鼠窜,屁滚尿流。

……

……

勐山岁月很长。

春去冬来,弹指一刹。

对宁奕而言,这真是如梦似幻的一年。

自己失去了神性,失去了星辉,变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凡人”。

他也会饥饿,也会疲倦,但却正是这种回归平凡的生活……让他心中变得无比安稳,仿佛有一块石头落地了。

此处似是故乡,让人心安。

宁奕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有神火劫这么一道门槛。

每日睁开眼,都是充实忙碌的一天。

余青水的观想世界中,始终没有出现足以突破世界观的线索。

对宁奕而言,唯一真实,可以触摸,可以感受,可以相信的人……就是徐清焰。

初见之时,是在蜀山感业寺。

此后总有一面壁垒,将宁奕和清焰隔开。

两人相处最长的日子,还是在天都夜宴之前的那次逃亡。

命运起起伏伏,断断续续,在这座虚构而又梦幻的世界中,连上了断点。

于是宁奕和徐清焰,去雾江捕鱼,去勐山采药,在安静和无声的配合中,变得愈发默契。

他心中时常升起错觉……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并非一场梦。

尤其是晚上生起火,一家子人围着小院谈笑,这种感觉便随着温馨涌上心头,无比真实。

宁奕仿佛真正融入了这个小镇,感受到了这里每一刻的喜怒哀乐,将每一天的美好,都烙在心中。

山中岁月,真的很长。

没有勾心斗角,没有生死厮杀,只要你愿意,便可以在这里安静地老去,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