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给我个理由(2 / 2)

地皮的主人,无法续期。我找人曝出去了,想投资的人怕出事,当然不会给他投资。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查出来地皮的主人是谁了。

据我查到的来看,地皮一般是七十年的租赁权,但是这块地皮,租赁合同上是四十年产权,还有五年到期,也就是说,这块地三十五年前租出去的,在烂尾楼之前可能还曾用做其他用途。因为当时那地段还没开始发展,不值什么钱,陈家人忘了也说不定,租赁合同上填的不是陈中的名字,应该是陈梦瑶的爷爷在世的时候租出去的,地皮严格的来说是陈梦瑶的爷爷所有。现在事情清晰明了,展池是为了这块马上可以升值的地皮,还有那栋烂尾楼才接近的陈梦瑶,没准儿买一送一,一分钱不花,还赚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