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一起,只要你还要我,我就要一直跟你在一起。”
周辰听后一怔,几秒后,伸手将郑娟揽入怀中。
“娟儿,你做的对,你注定要跟我在一起,以后不管别人说什么,你都不要听,你只要记住,我不会不要你,就够。”
郑娟也是揽住周辰,声音柔柔的说道:“嗯,我知道了。”
将郑娟安然送回家,回去的路上,周辰见到不少醉汉和二流子,在太平胡同晃悠,这让他表情变得凝重。
太平胡同不仅穷,还很混乱,住在这里的人,八九成都没有城市户口,没有户口就意味着没有工作。
没有工作的青年,除了瞎混就只能做临时工,更多的则是沦为不入流的小混混。
住在这样的地方,实在是太不安全了,尤其是像郑娟他们家那样,老的老,小的小,家里没有个男人,晚上睡觉都必须咬把门锁死才安全。
想到这里,周辰就更加坚定要弄一套房子的想法。
回到家,发现母亲李素华还没睡,就坐在炕上发呆。
“你还知道回来啊,我还以为你有了女人就忘了娘呢。”李素华语气很冲的说道。
周辰微微一笑,在她旁边坐了下来,伸手揽住了她的身体。
“看您这话说的,我就是忘记了所有人,也不可能忘记您啊,您可是我亲妈,媳妇能有亲妈重要吗?”
李素华冷哼道:“我看你在郑娟面前是反过来说的吧,秉昆,我发现你现在真的是越大越不听话了,都没跟我商量一句,就把人领进了门,这要是被人看到,指不定背后怎么议论咱们家呢。”
周辰不屑道:“谁想议论,就让他们议论去,咱们过自己的日子,关他们什么事。”
“你不在乎,我跟你爸在乎,昆儿,你实话跟妈说,你就真的认定这个郑娟了?”
“对,妈,我就认定她了,这辈子非她不娶。”
“唉。”
李素华重重的叹了口气,她发现自己这个小儿子,自从去了出版社工作后,脾性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的秉昆,调皮捣蛋,不务正业;可工作之后,就变得成熟懂事,为人处世仿佛也一下子得到了提升。
但唯一没变的就是,脾气还是一样的犟,不,应该说是变得更犟了。
只要他想做的事,就没有做不成的,原来家里的事情,秉昆都是听她的。
可这一年多来,小儿子把这个家给扛了起来,但凡是遇到了什么事,都是他出头,而且还能够很好的完成。
要说这一年多以来,小儿子哪哪都让她满意,唯独在郑娟这件事情上,她就是觉得不顺心。
刚刚她跟郑娟聊了很长时间,即便她依然对郑娟不太满意,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郑娟确实是个很朴實本分的姑娘,说話很有禮貌,不急不缓,这一点是装不出来的。
性格很好,长相模样也不差,听郑娟描述自家的事情,李素华就知道,郑娟是个能干活的人。
但具体有多勤快,能否撑得起一个家的家务,没有亲眼见过,是无法做出判断的。
但这次谈话过後,她对郑娟已经不像之前那么抵触和不满,反而有点可怜这孩子。
“昆儿,妈就是个没文化的人,不懂什么大道理,只是觉得,你现在有本事了,在出版社当编辑,是个文化人,若是找了郑娟这样没文化的,我担心你以后会后悔。”
周辰道:“妈,我爸是初中毕业,可您连字都不认识,你们在一起后,我爸后悔过吗?”
李素华气的给了周辰一下,面色恼怒:“你这死孩子,就知道气你妈,我在说你的事,你扯我跟你爸干嘛?”
周辰赔笑道:“我就是打个比方,我真正想说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