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砰砰砰……”
“第一排!放!”
“砰砰砰砰砰砰……”
“第二排……”
一营的营长还在不断的指挥着,对面的骑兵一批又一批的倒下,但是战斗意志极强,战场上零零散散的已经倒下了将近一千人了!
高达百分之五十的战损率竟然还没有让敌人彻底崩溃?
不光是一营长惊奇,甚至连团长凡纳都很震撼,他很好奇那个哈劳斯到底是怎么练的兵?竟然能练的如此强悍?这战斗意志都堪比雷姆洛斯堡的士兵了!
不过敌人越是顽强,自己也越不能手下留情不是?大炮还在肆意的轰炸着,每一次炮击都能将十几条人命带走,最开始炮击的时候甚至一颗炮弹能放倒将近一百人!
这并不夸张,因为敌人刚开始都是以墙式冲锋的阵型冲过来的,排列十分密集,甚至是马贴着马跑的,直到被炸了才反应过来,散开跑的。
不过才又过了一分钟而已,敌饶数量飞快减少,只剩下了八百人,但是却也顶着压力冲到了七十米左右的距离。
“掏手雷!炸他娘的!”
一营长大喝一声,从怀里拿出来一颗手雷来一拉拉环,估算好了距离便抛投了出去。
一营的任务是进攻,所以他们的手雷并非威力强大的防御用手雷,而是新生产出来的,威力较但方便携带的进攻型手雷。
但是这五百多颗手雷甩出去,也足够骑兵队喝一壶的了。
“轰隆隆……”
又是一连串的爆炸声响,手雷的装药量没法和炮弹相比,几百颗手雷也才能有一颗炮弹的威力,但是却在这个距离上,手雷的优势却很大。
因为毕竟离得近,而且手雷的密度大,爆炸的时候还会有破片杀伤,对于敌人来是很赡一个事。
“刺刀预备!”
一营长双手紧握着指挥刀的刀柄,大声指挥着。
战场上,硝烟弥漫,手雷扬起的烟尘令人看不清前边的情况,战士们紧握手中枪,神色紧张,紧盯着烟尘之郑
倏地一下,一支百人左右的骑兵从烟中冲杀了出来,身上的战甲有些地方已经焦黑了,他们头盔下的眼睛血红,眼神中充斥着凶狠,环顾四周,却又有些悲哀。
不过两三千米的距离,几分钟的路程,竟然葬送了他们包括主将在内的百分之九十多的兵力,才堪堪冲到敌军面前。
原本以为稳赢的局势竟然是稳输,阿方索骑兵队的副官已经绝望了,后退是必死,进攻还有一线生机,既然如此为何不试试呢?
所以,被手雷砸了一遍后,副官更是坚定了信念,勇往直前的向敌军的军阵发起了决死冲锋!
“给我杀!”
他叫喊着,端起骑枪,为生存而战!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二十米……
最后十米!
“杀!”
雷姆洛斯堡的战士们忽然散开队形,以躲避冲锋。
毕竟他们可没有身披重甲,近距离可打不过这些铁人。
不过只要能放缓他们的速度,还是能取得最终胜利的。
但是还是有两个倒霉蛋被叛军骑士的骑枪挂了起来,整个人被串成了串串。
不过就算是这样,那被串起来的士兵也依然活着,而且还在战斗着。
只可惜,他的刺刀太短了,没法对铁皮人一般的敌军骑士造成实质性伤害。
骑士们穿过了步兵防线,进入了南门山口之内。
此刻,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二十米,面对面地看着。
“下马!”
副官大喊一声,在他看来,这就是他最后的战斗了。
“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