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拿把掐。
这方面已经让石头砸死的赵匡义最有发言权。
李处耘道:“杀得好,也算给本帅出了口恶气。这混蛋玩意撤退之前将城里的粮草都付之一炬,什么也没有给我们留下。”
耶律休哥看了一眼怛罗斯的方向,道:“这是铁了心的要跟我们在怛罗斯一战!想要复刻昔年的战果?”
李处耘道:“求之不得!”他又问:“此番夜袭追击,将士表现怎么样?”
耶律休哥知他说的意思,葱岭高原虽然不比吐蕃的高原,却也位于一定的海拔之上,是有高原反应的。
高原反应这一词语罗幼度早在战前提出来的。
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昔年唐朝、吐蕃僵持百年,早意识到水土问题,只是不知原理而已。
李处耘一直在碎叶城猫冬,除了避寒以外,更多的是让兵卒适应这里的气候。
进攻喀什噶尔的这些日子,李处耘已经收集步卒的身体情况,现在想要了解骑兵会不会有什么反应。
细节决定胜败,李处耘作为三军大帅,见微知着。
耶律休哥道:“短期作战的能力完全恢复,不过体力消耗还是有些快的,只能维持八成水准,应该与兵士自身无关,而是环境缘故。”
李处耘认同耶律休哥的说法,即便是他自己,晨练的时候也感觉到体力不如以往。
“八成?足够了!”
李处耘道:“传令下去,向怛罗斯进兵。”
便在大虞朝着怛罗斯进发的时候,怛罗斯上下人潮涌动,这座历史名城充斥了大量的人口。
金发碧眼的维萨姆便是其中之一,作为一个日耳曼人,维萨姆天生体格魁梧壮硕,满脸的横肉凶煞,让人望而生畏。
齐聚在怛罗斯的不只是大食法的各国联军以及信徒,还有维萨姆这样为了求财而来的雇佣兵。
西方制度混乱,盗匪横行无忌,衍生了雇佣兵这样的产物。
实力弱小的为商队而战,实力强大的直接受雇于国家,成为权贵的私兵。
维萨姆所在的血狼佣兵团便属于后者,此番也是受大食法的邀请,成为抵御东方的联军之一。
“维萨姆,还在闲逛呢!分发装备了……”
一人凑到近处,拉着他就往西方的军营方向走去,正是同一雇佣兵的好友卡塞雷斯。
卡塞雷斯是个话痨,嘴里说个不停:“这里的人,真疯狂。”
“好多参战的平民竟不要军费的,干着要命的活,只求一个温饱……”
“真娘的伟大……”
“走快些……大食人的装备是天下一绝,去晚了,好的全让人挑走了。”
维萨姆有一句没一句的回应着,但步伐却不由自主的加快了一些。
突厥斯坦、河中地区地区由于经济的繁荣,资源丰富,冶金锻造业极为发达,在这方面是不逊于东方的。
宋朝史书中就曾记载从喀什噶尔、和田等地进口的盔甲,以及铁甲战马,而西夏通过学习中亚突厥斯坦的炼铁技术,锻造出的西夏剑名满东亚。
丰富的资源加上冶炼技术,令得刀剑铠甲价格低廉,深受东西方喜爱。
作为刀头舔血的雇佣兵,深知战场上铠甲的作用,快步来到军营,入眼便见一车车精良的铠甲,还有各式各样的武器,短剑、刀、长矛、锤、斧、弓以及洋葱状的铁战锤。
维萨姆选了一把二十斤的短战斧,挥舞了两下,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然后望向那一车车铠甲,眉头挑了挑,察觉到了点点异样,这一幅幅铁甲一眼就看出是上品:都说大食富得流油,也不至于如此吧。
这时雇佣团的团长亚森从外边回来,目光落在了维萨姆的身上,说道:“维萨姆,回来得正好!刚刚得到了消息,东方已经出兵,要不了多久,就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