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他,宁承旭、似年和余婶都在看笙歌,等着她的选择。
笙歌理着手上的豌豆荚,低着眸,没立刻回答。
余婶笑了笑,“两个伙子都这么帅,确实很难选啊,如果是我,我两个都要。”
本是想缓和气氛,但除了她自己,那三个男人完全没有一个人跟着笑。
明明是玩笑话,他们却像是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余婶尴尬的收敛笑意,不搭腔了。
迎着几个人的注视,笙歌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不满的瘪了瘪嘴,“我不选,我都不认识他,为什么要选他做老公。”
心头仿佛一根弦绷断,痛不欲生,纪御霆喉结轻滑,嘴里尝到剧烈的苦涩滋味。
太苦,太苦了。
苦得他鼻尖酸酸的,垂着眼眸,将情绪压抑了好一阵。
似年的表情也不太好看,只管守在自家御爷身边,心疼他瞬间惨白的脸色。
除此以外,宁承旭的表情,也不比另外两个男人好。
他猜对了,现在的笙歌不会选纪御霆。
但他高兴不起来,因为通过这几天的献殷勤,笙歌已经对他熟悉起来了,肯信任她了,尽管这样,跟不认识的纪御霆比起来,她依然没有选他。
三个男人背脊僵直的站在院子里,活像三尊大佛。
余婶没忍住,去端了几根板凳出来,让他们坐。
又问宁承旭:“你这几个客人今天要不要留在这里吃晚饭啊?很晚了,山里黑得快,今晚恐怕还要借宿一晚吧,可……”
余婶有点犯难,“家里就两张床,一个木沙发,恐怕睡不下。”
宁承旭想起还候在山顶的那群国调局警员,立刻答:“不用了余婶,他俩不……”
还没完,纪御霆哑着嗓子接下他的话茬,“没关系,我和似年可以打地铺,只要有两床棉被就行了,天黑了确实不好出山,劳烦余婶了。”
尽管极力忍耐,惨白的脸色在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他嘶哑的声音,依然哽得不成样子。
笙歌剥豌豆荚的手一顿,不由得侧眸,又看了他几眼。
余婶是几个人中唯一没察觉纪御霆情绪有问题的,她只是多打量了下纪御霆和似年的着装。
军装啊,一看就大有来头,气度不凡,非富即贵。
“不麻烦的,就是怕委屈了两位先生。”
似年替自家爷笑着答:“不委屈的,余婶这里空气好,山清水秀,能借宿一晚是我们的荣幸。”
打地铺算什么,他记得之前跟纪御霆去边境执行任务,睡在雨泥地里不能动弹,整整熬了十二个时。
余婶也笑,气氛总算缓和了一点。
但人的悲欢并不相通,纪御霆的目光自从看到笙歌就再也没有挪开过。
看到他这么难受,笙歌好像完全没有反应。
她真的……不记得他了吗?
怎么会这样?
他目光垂下,从笙歌的脸上,落到她正在剥豌豆荚的纤白指尖。
左手无名指上,还套着那枚熟悉的红玉戒指。
眸底倏地升起星星之火,纪御霆上前两步,不甘心的半蹲在笙歌的矮凳前,嘶哑的声音微颤着问:
“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笙歌不话,抬起温柔的眼神,只跟他对视了一秒,便再次垂下眼,平静的纠正他,“是不认识。”
心头又是一疼,纪御霆继续质问:“那你左手的戒指是怎么回事?你结婚了,你不记得你老公是谁?”
笙歌看向左手,摩挲着上面的光滑,始终低垂着眸,摇了摇头。
“我忘了很多事,不记得这枚戒指怎么来的了,但戒指好像已经带了很久,取不下来了。”
“或许……我是有个老公的,而且,他应该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