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关于昨天那章,有不少人反应骑马行路速度是不是写的太低了,一天才百多里路,马哪有这么慢。
我列几条数据吧:
拿破仑时代,第一次多瑙河战役,法军骑兵行军的速度是每天25英里,大约40公里,也就是80里。
三国,魏书记载,夏侯渊以行军快而著称,记载他的行军速度是三曰六百,六曰一千。而且这是汉代的“里”,汉里只有415米,换算成现在的度量,也就是每天一百多里路而已。
还有汉武时期,霍去病,最精锐的骑兵千里奔袭,一千里,用了六天时间!平均每天一百五十里左右而已。这可是霍去病啊,几千年才一个的冠军侯啊!
所以,骑马的速度,真的没有大家想象之中那么惊人。
以上这些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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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不白烧啊!
“有杀气!”
就在陈道临笑容可掬的调侃那位男爵之子的时候,蒙托亚却忽然就横身过来,拦在了陈道临的身前!
这位神圣骑士满脸警惕,低声喝道:“不对劲,一会儿你小心躲在我身后!”
因为前来参加聚会,身上自然没有把武器拿出来。蒙托亚用的最顺手的短矛也不曾带在身边,此刻不由得眉头紧锁,目光飞快的在身边搜索,寻找着可以充当武器的东西。
神圣骑士最关注的自然是烧烤架上那一根长长的火叉了。
陈道临先是一愣,脸色也有些变化:“你察觉到什么了?”
“外面有人靠近。”蒙托亚歪了歪脑袋,正要走上去捡那烤肉的火叉,陈道临却已经一把拽住了神圣骑士的袖子,低声道:“拿那个东西做什么……你是我身边的人,可不能这么土鳖啊。”(某土鳖在另外一个位面拿着火叉躺枪)。
蒙托亚一愣,却忽然就觉得手里被陈道临塞进了一件的东西,低头一看,却是一根小小的金属筒状物体,大小尺寸恰好类似某种武器的手柄。
“这是原力之剑。实战版的。”陈道临嘿嘿笑了笑:“你的短矛不适合带在身上,这东西可比短矛锋利多了,而且对斗气的承受能力也远远超过一般的金属。”
在**大名鼎鼎的“原力之剑”,蒙托亚自然也听说过,心中一动,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目光闪动。
陈道临已经闭起了眼睛,精神力无声无息的扩张开来,朝着院墙之外散去,片刻之后,他睁开眼睛,脸色也严肃了起来,眼睛里闪过一丝寒气,冷笑道:“哼,好巧……看来还是一个老熟人呢!”
陈道临飞快的对身边的两个女孩交待了几句。
小精灵自然不是弱者,就连夏夏也都是暗藏了一颗巨龙之心,随时可以狂化变成狂暴龙战士的。
虽然前来赴宴,大家自然不会带着武器——否则的话就不叫赴宴而叫砸场子了。
但是陈道临是什么人?手指上带着储物戒指,那就是一个人形版的多啦a梦的存在啊。身为帝国最大的武器制造商庞贝商会的合作伙伴,又是无双坊的大老板,他手里哪里会缺少了武器?
院子里虽然还有些乱哄哄的,但是身经百战的神圣骑士很快就选中了一个最佳的防御角落。
在大厅的台阶下右侧,背靠屋墙。陈道临飞快的又从戒指里取出了几件东西,一柄短小的手弩交给了精灵,一把锋利的短剑交给了蒙托亚。
至于达令哥自己,龙牙剑已经捏在了手里,可近战可远攻,实在是杀人越货的不二利器。
果然,就在那位皮埃尔男爵大步走上了台阶,在众人的注视之下,端着一杯葡萄酿,正要致辞答谢的时候……
就听见院门外传来了几声短促的惨叫,砰砰几声响,那院门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