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大茂感觉精神极好,脑袋一点也不疼,就去找李寡妇去了。
这些天,李寡妇心惊胆战了好几天了,但后来发现没啥消息传出来,就好像徐来临消失了,没人注意一样。
她正在疑惑,想要找许大茂打听一番,结果许大茂就来了。
她拉住许大茂的衣服问他:“徐来临的事儿,怎么没人提及啊?”
许大茂已经恢复了之前的心理状态,切了一声:“这有啥可提及的,徐来临本来就是要出差去采购的,也是凑巧了,一旦他出差在外出啥事情,可就不管咱们的事儿喽。”
李寡妇这才放下心来,心情高兴,马上对许大茂献殷勤:“好了,这样咱们就安全了,我去给你做饭,想吃啥,我给你做。”
“好,还是你体贴,想吃一只烧鸡,烧鱼,还有弄个大肘子,再炒几个小菜,然后主食吃米饭。”
“好咧,我绝对做的香喷喷的。”
许大茂心思突然一动,他突然想吃猪血了,就继续吩咐:“给我炒一盘猪血。”
“好的。”
李寡妇一点没有疑惑,猪血是常见的,便宜还美味。
她也比较爱吃的。
所以,她去买了这些东西,回来开始做饭。
许大茂闻着半生不熟的猪血的味道,已经结好块了,特别的想吃。
但他还是忍住了,生的毕竟不适应他之前的口味。再说了,当着李寡妇吃半生不熟的猪血,就太那个了。
他躲开厨房,回了屋子里面,却一直馋那个猪血。
许大茂内心一动,他想起了刘海中曾经吸血的场景,加上他这期间发生的各种事情,他怀疑自己也有了僵尸的特性。
他看了看手腕上的印记,痛恨。
都是刘海中这个狗东西,将他给弄成了这样。
但好像他找到了克制的方式了,那就是喝血,他觉得自己现在的舒坦,就是喝了自己的血。
但还是想喝血啊,要不,将那盘猪血吃了?
许大茂还是没能忍住,回去了厨房。
李寡妇笑着说:“大茂,你总来厨房,难不成是要给我打下手啊!”
“是啊,我怎么舍得你如此劳累呢。”
李寡妇暗自高兴,许大茂还真的没有帮她干过活呢。
“好,那你就给我摘菜吧。”
“好啊。”
许大茂一边摘菜,一边再次看了看猪血,鲜美的味道依旧窜进鼻孔。
他趁着李寡妇出去杀鱼的机会,马上捞出一块塞进了嘴里,虽然没有自己的血那样美味,但味道也是十分的不错呢。
忍不住再次吃了一块。
李寡妇回来正好看到许大茂吃猪血,叫了一声:“大茂,那个猪血得炒了吃,这个还没有完全熟呢。”
许大茂嘴唇都被染上了猪血的颜色,发紫发红,笑着说:“没事,我就是觉得这样的猪血好吃呢。”
李寡妇有些奇怪的看了一眼许大茂,谁爱吃半生不熟的猪血啊。
不过既然许大茂爱吃,吃就吃吧。
“大茂,别吃多了,要不然会拉肚子。”
“没事,其实,我之前就爱这样吃,只不过,没有告诉你罢了,今天我没忍住,既然你知道了,那我就吃了啊。”
不等李寡妇说别的,他就将盘子都端走了。
李寡妇还想说,你怎么不帮着我摘菜了啊。
但望着毫无一点犹豫就走了的许大茂,就知道说了也没用,本来就没有指望许大茂,走了就走了。
许大茂将猪血拿到了饭桌上,大快朵颐,全部都吃了,才觉得舒坦了。
等到李寡妇将饭菜都摆上了桌子,许大茂觉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