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鬼才思路,把对方律师送进去!(2 / 3)

织成员在神化,鼓吹首要分子,而宁红就是这个组织的首要分子。”

说完,林默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道:

“我们来说第二条,教义”

“这个组织的教义他们在视频里已经总结出来了,就是‘利用骗婚后的巨额财产达到财务自由的目的’,这就是他们的教义,但他们的教义完全就是负面的,在骗婚的过程当中,无视了正常的恋爱和婚姻关系,以利用法律夺取另一半财产为目的。”

“这个组织的教义完全达到了危害社会的层面!”

说到这里,宁红的脸色已经煞白,开始冷汗了。

她万万没想到,林默竟然这么会诡辩!这特么都能够联合到一起!

神经病啊!

林默还没停,继续说道:“第三条,利用手段诱骗,发展成员危害社会。”

“宁红律师通过散播离婚就能分割大量财产为由,来吸纳了大量的会员,然后利用法律漏洞,帮助会员们骗取老公的财产,这个行为,通过我的调查,已经完全达到了危害社会的层面。”

接着林默提交了收集来的网友们的对骗婚案件的愤怒。

“这些都是发自网友们内心的恐惧,甚至造成了大量男性的恐慌,他们不敢结婚,不敢接触女性,精神上已经遭受了伤害,引起了社会大面积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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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已经对几名男性以及我的当事人造成了经济上和精神上的重大损失!”

林默:“这三条完全达成了法律上对邪教的定义,所以我认为该组织是宁红律师一手建立的邪教非法组织!”

“既然该邪教组织的教义就是进行婚姻诈骗,那么诈骗罪也能够说明了。”

“所以,我认为宁红律师达成了构成诈骗头目,邪教教主的条件!”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了。”

轰!

所有人都惊呆了!

林默的话所有人都听懂了!

就是把宁红的这个组织所作所为和邪教的所作所为进行对比,论证这个组织就是邪教!

这特么是集火对方律师了!

“罗...罗老师,这样行吗?”大家立马询问罗大翔。

罗大翔沉思了一下后,点点头说道:“可以的!一个组织不是因为是邪教才被定义为邪教,而是做了邪教的事情才成为邪教,林律师的司法解释通俗易懂,观点明确,结合视频和网络信息充分论证了该组织为邪教的可能性!

接下来就要看合议庭的法官们如何评判了,当然,如果对方律师都有罪的话,这场官司自然就赢了。

说完,罗大翔还肯定的点了点头评判:“看来林默律师的法律功底并不弱啊!说出来就算了,还说的如此通俗易懂,就像是想让广大观众也能听懂,厉害,厉害。”

听闻罗老师的评价,广大网友们才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身为审判长的张静红也是拿着证据点了点头。

被广大网友捕捉到了这个镜头,大家一喜,有戏!

但宁红那可就崩溃了!

林默的论据有条有理的,就连偏向自己的审判长都点头了,她此刻冷汗直流,慌的背上都已经被浸湿了!

可恶啊!

他法律功底这么强!

这是正常律师能够想到的论证角度吗!

谁教他这么打官司的?

林默这个癫子啊!

宁红都想哭了,这论点太特么无语了,但是就是能证明自己是邪教教主啊!

去尼玛的,打个官司自己成邪教教主了,这找谁说理去!

还有,明明自己的线下课如此的严苛,到底是谁把这些视频文件传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