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钱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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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市,好不容易停战几天,但陈家却没人休息,他们还有别的事要做。

“收拾好了吗?”陈初依问道。

“好了好了。”

“此去千万小心,你第一次出远门,我不放心。”陈初依道。

自从上次他们从佘君府上被救回来后,关系就缓和了许多。尽管陈旭仍不愿意参战,但这次去D市是他主动要求的。

只要是大组织在各个地方就一定会有分部,捕蛇人也有,不过只有两三个地方。D市就是其中之一,那边也是四面环山,蛇群众多,存在一部分捕蛇人。

但现在战斗打响,D市因为地形原因,进去难出去也难,这就是陈初依担心的地方。

万一到时候蛇族那边来了支援,而他们这边却没有,局势就会非常被动。蛇族那边可以支援可以直接走妖族,忽略地形,但人族做不到,所以以防万一,这边得提前派人去支援。

两个弟弟是主动要去的,陈初依自然没有意见,当即就让他们收拾东西走。

时间就是生命,走的越早越好。

陈旭先带一部分人去,路程走一半时陈行再带着剩下一部分人走,防止有人搞偷袭。

“千万小心,随机应变。”陈初依千叮咛万嘱咐。

“知道,放心吧姐,我这些年不都是一个人在外面上学嘛。”

“话是这么说。”陈初依想了一会,还是决定相信自己弟弟。

“你去吧,注意安全。”

其实陈旭对此行也没有多大把握,不过凭借他在除灵社的经验,应该是没问题的。况且沫雨现在都要成立组织了,自己一个人难不成还不行?

陈旭想起来之前和沫雨打电话,对方邀请他来自己的组织当副社长,还是和之前一样。

怎么说呢,自己很向往那种自由的生活,每天无时无刻都在怀念在学校的那段时间。但现在不一样了,如二哥所说,他是一个男人,必须担起家族的重担。这些年都是姐姐在忙前忙后,他们身为弟弟总得做点什么,为姐姐分担一些。

如果将来有机会的话,这个位置还没有合适的人选的话,我一定去。

陈旭如是对沫雨说。

只是哪一天什么时候到来,会不会到来,两人都心知肚明。

陈旭很高兴自己的青春遇到了这么一群好兄弟,还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只不过结果不是很好而已。

但谁的青春没有遗憾呢?

人生苦短,总要有几个填不满的遗憾来点缀,下辈子没准就圆满了呢。

我竟成了自己嫂子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