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父摄政王”称为“九王爷”,或者在称呼上遗漏了任何字眼,都将受到革职处分。而且,自此以后,在所有需要行礼的场合,“跪拜永远停止”,多尔衮无需再向顺治帝行礼。
1648年末,多尔衮的权力进一步扩张,变成了皇父摄政王。他不仅掌握了实权,还在礼仪排场上开始与皇帝比肩。多尔衮处理政务时不再谦恭请示,而是未奉皇帝旨意就以诏书的形式下达命令。他任人唯亲,任意罢免和提升官员。特别是他不让诸王、贝勒、贝子、公等进入朝廷办事,命令他们每日在自己的王府前候命。多尔衮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与皇帝无异,这标志着他在权势上达到了巅峰。
八、身后荣辱
顺治七年(1650年),多尔衮的权势达到了顶峰。同年八月,他追尊生母乌喇纳拉氏为“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并将她祔享于太庙。然而,就在同年十一月,多尔衮在古北口外出猎时不慎坠马受伤。十二月初九(公元1650年12月31日),多尔衮因伤重不治,在喀喇城去世,享年三十九岁。
顺治帝闻讯后非常悲痛,亲自率领王公大臣身穿白色丧服前往东直门外五里迎接多尔衮的遗体。顺治帝下诏追尊多尔衮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并按照帝王规格举行丧礼。次年正月,多尔衮的正宫元妃博尔济吉特氏被尊为义皇后,并祔享于太庙。由于多尔衮没有子嗣,顺治帝赐予豫亲王的次子多尔博为多尔衮的嗣子,继承亲王爵位,其俸禄是其他亲王的三倍。此外,多尔衮的近侍詹岱和苏克萨哈被提拔为议政大臣。
然而,多尔衮去世后不久,他的政敌开始行动,揭露其所谓的“大逆之罪”。首先是处置了阿济格,随后恢复了两黄旗贵族的地位,并提升了两红旗的一些贵族。面对这样的形势变化,原本属于多尔衮阵营的两白旗大臣苏克萨哈等人也纷纷倒戈。在这样的背景下,先是惩办了罗什等五人,接着正式公布了多尔衮的十四条罪状,并追夺了他的一切封号和荣誉,甚至毁坏其墓葬,挖出尸体。紧接着,当权者又处罚了刚林、巴哈纳、冷僧机、谭泰、拜尹图等人。多尔衮多年来培养的势力迅速瓦解。
然而,多尔衮对于清王朝建立和发展的贡献是无可抹煞的。顺治十二年(1655年),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和一等子许尔安分别上疏,赞扬多尔衮的功勋,但他们的言论并未被接受,反而遭到惩罚,被流放到宁古塔充军。
直到一百年后,即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乾隆帝发布上谕,正式为多尔衮平反,追谥他为“忠”,并下令将其事迹补充入皇家家谱,并允许后代继承其亲王爵位,按照亲王级别的规格修复其墓园。这一举动标志着清廷对多尔衮的评价有了最终的定论。
结语
多尔衮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他既是清朝入关初期的实际统治者,也是清朝统一中国的关键人物之一。尽管他的政策引发了诸多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多尔衮对于清朝乃至整个中国历史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古代历史着名人物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