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军的第十二天。
一辆慢慢前行马车之中,杨枫正斜躺在松软棉垫子上看书,胭脂则是跪坐在一旁,轻轻地帮杨枫捶着大腿。
胭脂看了杨枫几眼,仍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杨枫见了,笑着问道:“怎么,是不是还要催促本王加快行军进度?”
胭脂点了点头:“是啊,殿下,今日都已经第十二天了。”
“即便是按照正常的行军速度,六天前也已经到了祁郡。”
“所谓兵贵神速,一旦象牙山的山贼有了准备,殿下想要攻克象牙山,只怕就难了。”
杨枫放下书本,笑着问道:“胭脂,你说就算咱们现在到了象牙山,山贼们是不是已经准备好了?”
“这……”胭脂翻了翻白眼,登时一阵无语。
“既然山贼已经准备好了,咱们何必再赶路那么匆忙呢?”杨枫笑了笑,又拿起书本,继续看。
这个时代的书,还停留在雕版印刷术的时代,活字印刷术并未出现。
这么一来,杨枫又想到一个挣钱的门路:印书。
别人印书,需要几个月,本王这里几天就能搞定。
当然了,费用要高一点,但速度快却是制胜的法宝。
另外,若是能够弄出彩印来,哪怕印刷的速度会慢一些,也绝对会是火爆整个大楚国,以及四周各国啊。
终于,第十三天的正午时分,杨枫一行到达了祁郡的治所祁县。
祁郡的郡守王耀镇早早就带着祁郡的大小官员,在城门外十里处等着了。
看到杨枫的车驾来到,王耀镇立即就屁颠屁颠地一路小跑,来到杨枫的车驾跟前跪倒。
“卑职等,参见燕郡王殿下。”
好一会儿,杨枫才从马车里走下来,衣冠还有些不整。
下了马车之后,杨枫又整了整衣冠,这才大步走过去:“噢,诸位大人有礼了,平身吧。”
“多谢燕郡王殿下。”
接着,胭脂也从马车里探出头来,杨枫伸手扶着她下马车。
胭脂一眼就认出了王耀镇,恨色一闪而逝。
路上,杨枫对她交代过,不可露出任何破绽,他定会将王耀镇交给胭脂随意处置。
“卑职参见夫人。”
胭脂淡淡一笑:“王大人有礼了,起身吧。”
“卑职多谢夫人。”
胭脂能够一眼认出王耀镇,但王耀镇可认不出胭脂。
王耀镇再次起身,向前走了几步,对杨枫拱手道:“启禀殿下和夫人,卑职已经准备好酒宴,为殿下和夫人接风洗尘,还请殿下和夫人随卑职入城。”
杨枫含笑点了点头:“王大人有心了,传令,进城。”
入城的时候,道路两边都是祁县的百姓,几乎个个都是穿了新衣,面带笑容,口中含着:“欢迎燕郡王殿下,欢迎夫人。”
猛一看,给人一种过年的气象。
杨枫故意说道:“王大人治理祁郡有功啊,看百姓们的衣着,生活条件一定不会差了。”
王耀镇急忙陪笑道:“哪里,哪里,此乃殿下天威,三败匈奴,为燕州换来了太平盛世,才使得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得知殿下来祁郡剿匪,百姓们纷纷自发要来欢迎殿下,卑职是怎么拦都拦不住啊。”
杨枫哈哈大笑道:“王大人很会说话,本王很是喜欢。”
“以王大人之能,只是治理一个祁郡,未免是大材小用了。”
“眼下,燕州刺史一职还空缺着,王大人需要再多多努力啊。”
王耀镇大喜之极:“卑职一定竭尽全力,当不负殿下的器重。”
嘿嘿,看来传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