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组合搭配起来那是相当的引人注目,正中间的那个,隐藏在帽子底下的眼瞳紧紧盯着丁鑫杰远去的身影,冷哼了一声,可以看到,他的肌肉仿佛都因为心中的不爽而绷了起来。
女孩有些哭笑不得的看了他一眼,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道“师父,没必要吧,那小子只不过问了几句话。”
正中间的男子冷声道“这小子安的什么用心当我看不出来?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我一定要把他打的连梦都不敢做!”
女孩略有些吃醋,他们三个已经站在这里看了一上午了。曹洛那种目不转睛的样子让她都有些小小的吃醋,现在说起话来,都弥漫着一股似有似无的酸味。
另一边的清秀男孩一脸纠结的问道“大哥、晨姐姐,我们······到底去不去报道?”
在来这里之前,曹洛先去l城见了洛峰和汪雅,相见之下自然是兴奋不已,汪雅甚至哭的连话都说不出来。洛峰的眼眶也红了,只是用力拍着曹洛的肩膀。
从曹洛身上那种与之前截然不同的气质就能看得出来,自己的孩子在阿帕那个陌生的地方到底吃了多少苦!一直强硬锋锐的曹洛在这浓浓的亲情之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感情,时隔三年的眼泪也接连不断的滚滚流下。
在l城呆了三天,替曹晨和许振原————就是那个小男孩,安排了高考补测。现如今的高考,都有这样的测试,试题的难度要远远大于考卷,而且无论成绩如何都以这次为准,所以根本没有多少人报这个东西。
曹晨在生物学上的造诣不仅震撼了阅卷老师,甚至连曹洛都是一脸不认识这小姑娘的感觉。实际上,在阿帕的流浪生活,何尝不是一种另类的学习呢?
许振原根本没有考试————曹洛也一样,他们两个同时伸手,亮金和火红简直要晃瞎了在场人们的眼睛!那个负责补测的老教授,因为激动,差点没血压升高当场晕死在那里。
保送名额毫无悬念的落到了三人的头上,曹洛选择的是法阵科学————听说和洛小雨一样。许振原选了战斗,实际上,这个男孩什么都不懂,是曹洛帮他选的。曹晨自然选了生物学。
而今天,是报道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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