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过气明星不如狗(1 / 2)

陆长明这一首《年轮说》,的确有歌神的风采,毕竟是开挂的。

不过他除了这一首,别的都不会了。

“陆先生大才。”桃思茵起身,真诚而尊敬,看陆长明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

陆长明摆摆手“我只是略懂而已,《年轮说》还需要你好好发扬光大。”

“陆先生有考虑过自己当歌手来发行《年轮说》吗?”桃思茵斟酌道,内心有一丝不舍,但她还是提出了这个建议。

“不了不了,实不相瞒,我的梦想是当导演,别的只是业余爱好。”陆长明笑道。

业余爱好?

桃思茵有点受打击了。

旁边苏小舟兴奋插话“我哥已经是编剧了,《都挺好》就是他写的,很出名对不对?”

出名的不是《都挺好》,而是林毅谋拍摄的《都挺好》。

桃思茵一怔“林导的新剧本是陆先生写的?”

桃思茵是歌手,但跟影视圈也有来往,林毅谋那样的大导演她自然是认识的。

陆长明也不隐瞒,没啥好隐瞒的。

“陆先生果然大才。”桃思茵再次一叹,在自己25岁的生涯中,从未见过如此有才华的男人。

桃思茵心底某根弦似乎动了,然后她摇摇头,留下联系方式客客气气地告辞了。

等她一走,陆长明也打起了哈欠“麻辣烫你们吃不吃?不吃我吃了。”

“明明你吃吧,你辛苦了,我们待会吃牛排就好了。”苏小舟贴心得很。

陆长明果断去吃自己打包回来的两份麻辣烫。

林未希不吭声,低头思考着什么。

“未希,你咋了?”苏小舟推推她,“累了就先回去吧。”

“不累。”林未希摇摇头,“我只是觉得,桃思茵可能对你哥有好感了。”

“啥?”苏小舟一激灵,“你怎么知道?她爱上我哥了?”

“单纯有好感吧,她眼神有光。”林未希表情淡然,化身恋爱专家。

“什么光?你怎么看出的?”苏小舟不解,“你又没谈过恋爱,也不喜欢接触男人啊。”

按理来说,林未希应该是啥也不懂的情感小白才对。

“我……我有个朋友,她喜欢上别人就是这种眼神。”

——————

小东江酒店,面朝江景,晚风徐徐。

桃思茵兴奋地回到酒店,才拉开窗帘手机就响了,是经纪人红姐打来的。

“思茵,你在做什么?你跑去酒吧唱歌?还嫌被黑得不够惨吗?”红姐怒气冲冲,倒不是真心骂,还夹杂着心疼。

桃思茵心头一暖,她在公司没啥人缘,毕竟火得太快太爆,然后又跌落低谷,同行都恨不得踩她几脚。

红姐是经纪人,也是她可以说话的朋友。

“红姐,新闻上怎么说?”桃思茵不急不缓,反而笑了起来。

“还能怎么说?你给那个什么长明清吧商演,落魄至此。”红姐说着新闻,“我估计要上微博热搜了,你不是凉,是火了。”

红姐说反话呢。

“就没人说我很美很酷吗?街头女神可不是常见的。”桃思茵打趣。

“你觉得是赞你有流量还是黑你有流量?过气明星不如狗,你不懂吗?”红姐犹自气急,“说吧,你街头卖唱为了啥?”

“为了一首歌,一首可以跟《镜子》媲美的歌。”桃思茵认真道,一团火焰在心里酝酿。

“什么?”红姐吃了一惊,“你确定?给我说清楚点。”

“长明清吧的老板是个大才子,他写了很多歌,我求了一首。”桃思茵内心的火焰越发旺盛了。

“大才子?就算是大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