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好意加重后面的语气提醒着。
律师接过合同的时候手里不经意轻颤了下,上面有一段内容特意被铅笔标记出来。
“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严重伤病致使其无法从事演艺事业,交通意外等),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代表应向甲方赔偿自乙方停止履行之日起至乙方合同到期日的预期收益以及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全部投入费用。”
林锦听完不可思议得抢过合同看了一下,边上的江复庭听完也蹙着眉,仔细得扫着她手上紧攥着的合同。
上面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最后乙方是陈佳南的亲笔签名还有身份证号,甚至备注了直
接联系亲属是孟思华,合同的签约时间长达至十年!
而陈佳南一直到今年也才第六年,另一张纸下压着违约金的计算说明,总共五千三百万元!
很明显的霸王条款!
江复庭整个人都透着强烈的寒意。
孟思华气得有些发抖,顾不上心里的紧张,红着眼对着位置上漫不经心的男人叫道:“你们是吸血鬼吗?这种合同怎么可能还有法律效益,对我女儿来说一点也不公平!”
“公平?这已经很公平了,这里面明确写着,她可以从公司出席得一切活动广告和影视作品中直接抽取百分之45的金额,一般的艺人最多是百分之三十,当初李华在的时候跟她可说的很清楚了,她自己亲口答应的,不然她凭什么拿比别人高那么多的钱。”
男人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不停得将盖子打开又关上,刚刚那支烟早就已经抽完了。
“那她也不可能答应这种事情啊?我女儿又不是傻子,肯定是你们骗她签下去的!”孟思华气急败坏得大叫着。
“你忘了她当时签的时候未满十八周岁,另一个监护人还在呢,要是我们骗的,她怎么签的下去。”男人似笑非笑得看着他。
孟思华有些无措的站在那里,不对!她的丈夫不可能那么轻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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