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莫执的立场来说,他肯定是不会放任这些人继续下去
让蒋淮恩他们疯狂的,是某种,能让人疯狂的野心。
有先哲说了,上帝要让人毁灭,必先让人疯狂。这句话说得实在太好,可惜真正的疯子都拿它当耳旁风。
蒋淮恩在这种类似咸鱼翻身,几十年的媳妇熬成婆的美好感觉里飘飘欲仙,他也还不明白一个道理――豺狗有豺狗的活法儿,就算整了容,它也干不了森林之王这差事。
“你不忍心看着蒋淮恩落到这种地步,”伍子平打破了车里的沉默,“你的心太软,否则也不会这些年都……”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立刻闭嘴。”林苒打断了他的话,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你知道我的底线在哪儿,而且他作出了那些事,就不要怪我翻脸不认人。”
伍子平沉默了一会儿,这才开口:“你会站在哪边?”
“为什么要问我?”林苒很奇怪,“我的立场不是很早就表明了吗?”
“我是说……在莫执和其他势力也参与进来的现在,你会站在哪边?”伍子平看着她,仔细地分辨她细微的表情变化。
“别把我扯下水,”林苒回答的很快,而脸上的表情也表明她确实说的是真话,“你们想要的东西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你们打你们的,我负责看戏。”
“你还真是绝情。”伍子平评价。
“比不上你。”林苒淡淡地回应。
“你最好也别再插手了,”伍子平意味深长地说道,然后把目光转了回去,直视前方,“走吧,我送你回学校。”
林苒知道伍子平跟莫执有不少的私仇在里面,但是在个人恩怨上面她也不方便、更不想插话,现在有人送她回学校,她也就乐享其成了。
每个人都有秘密,林苒静静地想,总有那么几件除了深埋在心底之外再也没法宣泄的事情,在这世界的每个角落里慢慢的生长出藤蔓来。
只是不知道这些藤蔓究竟是在某一天被自己亲手斩断,还是把整个心脏死死纠缠,一丝阳光也不放进去。
这个城市,有人早出晚归,有人辛苦奔波,有人为养家糊口而活,有人为人生理想而活,有伟大的,也有平凡的――但是他们都是白天无知无觉地站在阳光底下,遵从着这个人间、这个社会的规则而活着的人。
活得可能辛苦,但是踏实。幸福或者不幸,甚至是家家都有的那本儿难念的经,也都让人羡慕不已。
年轻的时候,很少有人喜欢这样的生活,因为这市侩、琐碎,那些初出茅庐热血沸腾的少年们,总觉得柴米油盐是会泯灭人才华和光芒的东西,他们不屑于这些,荷尔蒙带给他们的反叛,让他们甚至不愿意去相信社会主流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什么才是好的?多年以前,林苒会说――无论最后是不是功成身退归于平静,总要轰轰烈烈一场过,名声不重要,金钱更是王八蛋,只有握在手里的权力才是真正能掌握的,才是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办成想要办成的事的好东西……
而现在的她,却不知道要怎么去回答这个没有针对性的问题,因为不同的人,对这个问题有着不同的回答。
杀人越货、快意恩仇、帮派火拼、阴谋诡计,玩得再好再转,也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即使跺一跺脚整个天朝都震一震,一呼百应到生杀予夺,也改变不了这身份――是阴沟里的老鼠,摆不上台面这个事实。
长于刀剑者必死于刀剑。“社会”两个字前边加了个“黑”,明明确确地就把那么一部分人从大众社会“人民”的范畴里分了出去,这是一条被大多数会喘气的动物所厌恶憎恨和惧怕的路。
这并不是林苒想要的东西,但是伍子平他们却趋之若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