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集人手和材料,几天内就会开始动工。
对于海汉人那些复杂的机构部门设置,李奈早就听的头晕脑涨,不过有一件事他倒是听明白了负责对外贸易的施耐德施先生应该是又升官了。
李奈拱手恭喜道:“施先生年轻有为,仕途走得极顺,可喜可贺啊!”
真要说起来,施耐德还比李奈大了有十来岁,不过他算是保养得比较好的一类,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多岁不到三十的模样,所以李奈一直以为施耐德的岁数跟自己差不多。
施耐德摆摆手道:“这港区管委会可不是什么升迁,对我来说只是兼任而已。而且你也知道我们海汉的一些制度,任何事情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
“明白明白。”李奈连连点头道:“这个我听陶先生说过,你们海汉人称之为民主。”
施耐德接着说道:“另外还有一些事情,我们作为合作方,必须要先跟你们通个气,如果你们觉得能够办得到,那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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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耐德所说的事情主要是执委会,或者说是新成立的港区管委会,对于“福瑞丰”提出的一些经营方面的要求。
首先,“福瑞丰”在胜利港港区所有经营项目和人员都必须在管委会进行备案。只有管委会批准的项目,才能在港区内开始经营,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是如此,都需要在管委会登记造册,拿到暂住证明之后,才能长期在胜利港驻留。并且这种驻留资格暂定每过半年进行一次审核,遵纪守法者可以继续延长驻留时间。
这个规定在李奈看来倒是问题不大,海汉人掌握了那么多的先进技术,想要通过一些行政手段来守护自己的秘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虽然稍显苛刻,但也并非不能接受。
其次,所有的经营项目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胜利港本地的行为规则。换句话说,也就是要遵守海汉人立下的规矩而非《大明律》。并且“福瑞丰”方面必须要承认和接受海汉方面对违纪者的判决和处理,这在李奈看来就是坐实了海汉人在胜利港地区享有土霸王的地位。这个条件也没什么问题,李奈通过这些时日的了解,发现海汉人制定的那些规矩和制度基本上还是合情合理的,虽然很多细节上与大明律有出入,但并无什么违背情理的地方。
施耐德代表管委会提出的第三点要求是,特种行业经营必须要接受管委会的直接监管。特种行业当然就是指尚在纸面规划中的**,而直接监管的意思,施耐德解释为有关部门可能会派出人员出任**中的管事。这种人员不会管理具体的事务,也不会干涉**的正常经营,只是单纯地负责情报安全工作当然最后这一句施耐德是不会对李奈说的。
对此李奈的理解是海汉人是要防着自己接着**搞什么古怪勾当,颇有点哭笑不得。在他看来**就是喝酒**的地方,哪会有海汉人想的这么复杂。不过看在施耐德的面子上,李奈也没有提出任何的质疑,仍然是一口就答应下来。
最后施耐德终于谈到了李奈所关系的重点,关于这些生意需要上缴给港区管委会的费用。按照管委会的设计,“福瑞丰”方面需要上缴的费用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建设阶段的土地使用金,这个是按面积和地段来征收,一次性征收三年,到期可续,这部分没什么好说的。
第二个部分便是这些生意需要上缴的税赋了,是的没错,施耐德直接就使用了“税赋”这个词而不是别的什么管理费、赞助费之类的掩饰词语,这让李奈心理上颇有点接受不能,甚至让他觉得比接受管委会对生意的全面管控还要心塞。不过好在管委会定出的税率不高,甚至比在广州的生意所受的官府盘剥还更低一些,这才让李奈觉得稍微好受了一点。
不过施耐德还提出了一个额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