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让世界都知道你是骑士么?”泰尔咬牙道,“我跟你说过,你只是个平民,我们只是赶路的商人,你本来就不该骑着精壮的战马出门!给那个孩子塞几个铜币,当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过,快点离开这里!”
泰尔让桑多斯给孩子塞几个铜币,可桑多斯看了看桃乐丝和艾达,他可不想在姑娘面前表现的过于吝啬。
结果他直接拿出了五个银币交给了孩子,吓得孩子都不敢伸手去拿。
“收下吧,平民的孩子,记住,这是王子殿下的恩赐。”
“这个蠢货,他到底能不能听懂我的话!”泰尔咒骂了一路,在来到脂凛城的第二天,他终于找到了信差兰斯。
兰斯只确定了维斯利的大致位置,三天的时间实在太紧张了。
“在这座山上肯定有奔狼人的军营,但我不知道军营的位置在哪,经常有军人在山路上出没,我还见过去往抽纱城的士兵,我确定维斯利就在山上。”
泰尔看了看这座山,比碎雪山大了好几倍“这么大一座山,你想让我找到什么时候?”
兰斯叹口气道“伙计,我真的尽力了,我的身份还不能暴露,剩下的事情都交给你了。”
换作普通人,就算在这座山上转上一个月,也未必能找到奔狼人的军营。
但泰尔不是普通人,他观察了一下山路上的足迹和蹄痕,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找到了奔狼人的营地。
营地里大概五十多名士兵,白天肯定不是出手的时机,泰尔带着众人在草丛里待了整整一天,直到入夜,才悄悄向军营靠近。
维斯利被关在一座木屋里,他的双手被绑在背后,眼睛被棉布蒙住,身体下面堆满了他自己的排泄物。
每听到门外有脚步声,他就十分害怕,除了送饭,那群人到他的房间来一般是逼着他写信,写信倒也没什么,他们说什么自己就写什么,但是写完信之后,他们会割下他身体的一部分,之前是手指,昨天是耳朵。
维斯利猜得没错,果真是来逼他写信的,一名中年士兵取下了他的遮眼布,把一封写好的书信丢到了他的面前。
“照着写吧,动作快一点,我们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勺子,天晓得那是做什么的。
维斯利哆哆嗦嗦把信抄了一遍,内容没什么特别,无非还是一些诉苦和哀求的话。抄完之后,士兵咧开了嘴,拿着勺子道“说吧,你想留下右眼还是左眼?”
那勺子原来是挖眼睛用的。
维斯利哭了,放声的嚎哭“我求求你,不要,我求求你。”
“别哭了,弄得眼珠是泪水,滑溜溜的!”士兵不耐烦道,“给你留下右眼吧,其实也没那么疼,现在的年轻人还是太娇气了。”
士兵按住维斯利的头,刚要动手,忽听有人在身后道“我觉得还是左眼好一点。”
“为什么?”士兵下意识的问了一句,跟着意识到了有人站在他的身后。
士兵回过头,但见多拉诺尔一脸微笑的看着他,身边还站着一脸无奈的泰尔。
“我真觉得留下左眼好一点,因为你的右眼本来就有伤。”多啦诺尔再一次给出了他的建议。
士兵的右眼上有一道疤,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多拉诺尔怎么会出现在他的身后。
士兵刚想喊叫,被泰尔堵住了嘴。多拉诺尔上前将士兵按到在地,在他耳边轻声道“雷吉诺德维克特大人向你问好。”说完,他拿勺子挖出了士兵的右眼。
士兵疼的晕了过去,多拉诺尔叹口气道“你自己都说了,没有那么疼,现在的年轻人真的太娇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