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唐(16 / 26)

和房玄龄等人厘改《武德律》为《贞观律》。唐高宗永徽年间对唐律进行了修订,形成《永徽律》,并进行全面注释,写成《律疏》。传世的《唐律疏议》,分十二篇,共五百零二条,一般认为即《永徽律疏》 [143]。之后,玄宗朝又有《开元律》等。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 [161],是传世的中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成为中华法系后世法典的蓝本。它对亚洲很多国家产生过显着的影响。 [209]

唐朝法律将谋反、谋叛等反对朝廷的行为定作不得赦免或赎免的“十恶”大罪,对朝廷的延续起到了保障作用。又有一系列相关土地私有权的条例,维护了经济基础。贵族、富人、官僚受到了一定的不平等的法律保护,在与庶民触犯同样的法律下可减刑或免刑。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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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词条:唐朝经济

人口

天宝时期人口分布图

因隋炀帝杨广造成的隋末天下大乱导致全国人口锐减,至唐高祖武德年间仅200余万户,李唐统一全国后户口开始逐步恢复。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年),户数恢复至304万,人口达1235万,又获塞外归附人口120余万 [54-56]。高宗永徽三年(652年)全国有户380万 [57]。武则天神龙元年(705年)全国有户615万,约3714万人。 [58]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年),户数,口数,为官方户口统计的峰值 [59]。安史之乱后,因藩镇割据及户籍统计和管理混乱废弛,户口数不符合实际情况。据学者分析,唐代宗广德二年(764年),全国人口至少有4600万到4700万左右,晚唐人口峰值达6000万左右。 [42] [60]

唐代户口统计表

年份

户数

口数

出处

隋末唐初

-

《册府元龟·卷四百八十六》 [64]及《通典·卷第七》 [65]

唐太宗贞观十三年

(639年)

据《旧唐书·地理志》诸州县户口统计而来 [138-141]

唐高宗永徽三年

(652年)

-

《唐会要·卷八十四》 [57]

武曌神龙元年

(705年)

《旧唐书·卷八十八》 [58]

唐玄宗开元十四年

(726年)

《旧唐书·本纪第八》 [66]《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三》 [67]

唐玄宗开元二十年

(732年)

《旧唐书·本纪第八》 [68]《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三》 [69]

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

(740年)

《旧唐书·卷三十八》 [70] [138]

唐玄宗天宝元年

(742年)

《旧唐书·本纪第九》 [71]

唐玄宗天宝十三载

(754年)

数据①据《旧唐书·本纪第九》 [59]

数据②据《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七》 [72]

数据③据《旧唐书·玄宗纪》天宝十三载课与不课户口分计数统计而成

唐玄宗天宝十四载

(755年)

《通典·食货七》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