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法令,并禁断使用恶钱,但是由于铜钱供应量严重短缺,币值不断上升坚挺,私铸和滥铸有暴利可图,所以成效并不理想。两税法实行以后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大矛盾,突出表现为钱重物轻即所谓“钱荒”问题的不断恶化。 [181]
随着商业的发展,唐后期已普遍出现了供商人贮存和批发货物的邸店,以及承办商人货款的柜坊。柜枋经营钱物寄付,在柜枋存钱的客户可以凭书贴(类似于支票)寄付钱财。此外,唐后期还出现了一种信用券,称为“便换”,亦称“飞钱”。商旅只要付钱给各道设在京师的有关机构和商号,取得半联凭券,回到本道后就可以持券取款。飞钱的出现对于远途到京师做买卖的商人提供了贸易上的便利。这些都与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 [137]由于域外通商的发达,胡商遍布各大都会、名城。 [211]这些都说明了商业在唐朝中期的繁荣。
继续阅读
城市、交通
唐朝中期,由于人口增加,社会生产力提高,经济十分繁荣,城市也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首先,城市数量增加,分布广泛,尤其是南方城市发展很快。西域、东北地区的城市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其次,城市人口总量有较大的增加。有研究者认为,隋唐时期城市人口总数达到了中国农业时代的一个高峰,“远远高于世界人口城市化的平均水平”。再次,出现了一批大城市,甚至还有人口达百万的特大城市,且中等城市的数量也有增多。唐代最重要的政治中心城市主要为十府和二十四都督府所在的城市,其中都城长安为皇帝所在的政治中心城市,地位最为重要。东都洛阳也是河南府城,其地位仅次于西京长安 [196]。长安既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世界性的大都市。长安城周长七十余里,人口约一百万,全城由宫城、皇城、外郭城组成。全城布局整齐,道路宽阔,树木成荫。城中有东西两市,是全国最繁华的商业区。通过丝绸之路,各国商人们还通过长安把百货运销到中亚、西亚等地 [137]。唐代后期,坊市隔限的制度开始有所突破。大城市长安、汴州及扬州等地都出现了夜市,千灯照云,商客纷纷,一派繁盛景象 [220]。
唐代交通的发达,为商品流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出于行政、军事的需要,驿传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当时每30里置1驿,全国共有陆驿1297所,水驿260所,水陆相兼的驿86所。以长安、洛阳为中心的驿路通往全国大多数地区。以陆上交通而言,西到岐州(陕西凤翔),东到宋州、汴州,有宽阔驿道,沿途都有客店供应商旅食宿,并出租车驴,供给商旅乘骑和运输。再由此出行、南往荆襄、北达太原,东北至范阳,西南入川蜀,西北去甘、凉,一路上交通方便,商旅行走千里远路,不必自备行李食粮,也不用担心盗匪打劫。至于由官府设置的水陆驿馆,全国计有一千六百余所,驿馆宽大明敞,配备有驿丁,免费供应酒食住宿、还提供马匹、船只,供官吏乘坐和传递政府的文书之用。 [137]水路上洪舸巨舰,千舟万艘,交贸往还,十分繁忙。 [211]
此外,水运和海上交通也很发达。沿运河交通点的许多地方发展成为繁盛的集镇,其中地处运河与长江会合点上的扬州是东南水陆交通的枢纽,商业最为繁盛,是南北百货荟聚的大商业都市,也是国际贸易的集散地。东与日本、朝鲜,南与南洋,乃至大食、波斯的商人进行着大宗的贸易。成都是西南一带的重要商业城市,与扬州处于相等的地位,时称“扬一益二” [220]。南方的广州,更是进行海外贸易的大都会,每年经常有许多外国商船来此。大历五年(770年)前后,进出口船只,高达四千余艘。为了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唐朝政府在这里设置市舶司,商船进口,要征收停泊税和收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