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金(10 / 20)

、十、伍等组织。兵员配置大多是一正一副,战时副军可以递补正军。兵为世袭制,兵员可以子弟替代,但不能以奴充任 [1]。 [8]

军种设置

金军大体可分为本族军、其他族军、州郡兵和属国军。前二者为主力,后二者为辅翼。最初,奴隶主、封建主都应从军。领有汉地后,主要实行征兵制,签发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兵,称为“签军”,到后期也行“募兵制”。金朝统治中原后,还仿汉制,实行发军俸、补助等措施。对年老退役的军官,曾设“给赏”之例。对投降的宋军,常保留原建制,仍用汉人降将统领。 [44]

金军亦以骑兵为主,步兵次之。骑兵一兵多马,惯于披挂重甲。各部族兵增多后,步兵数量大增。水军规模也较大,但战斗力较弱。除冷兵器外,还使用火炮﹑铁火炮﹑飞火枪等火器作战。后来蒙古南侵之时,金军就以火器抗蒙。1232年金将赤盏合喜驻守汴京,“其守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铁罐盛药,以火点之,炮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爇围半亩之上,火点着甲铁皆透” [1] [45]。

军事组织

女真武士

完颜阿骨打(完颜旻)起兵反辽朝时,以三百口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约二千五百人的兵力,仅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就将辽国、北宋两邦彻底征服。 [46]后来猛安谋克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长官。随着金朝不断南移,猛安谋克制度与奴隶制互相适应的制度逐渐遭到破坏,“舍戎狄鞍马之长,而从事中州浮靡之习” [47]。女真人的日趋文弱化就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

金世宗时,阿鲁罕任陕西路统军使,“陕西军籍有阙,旧例用子弟补充,而材多不堪用,阿鲁罕于阿里喜、旗鼓手内选补 [48]”。史旭有诗:“郎君坐马臂雕弧,手捻一双金仆姑。毕竟太平何处用,只堪妆点早行图。”已知“国朝兵不可用,是则诗人之忧思深矣。 [49]”。1168年朝廷从猛安谋克中遴选侍卫亲军,而“其中多不能弓矢”。最后当蒙古突骑兴起后,金军在野狐岭战役等大型战役中惨败,最后南迁汴京。然而在金哀宗时期所建立忠孝军,对蒙古军仍有一定威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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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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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金朝把发展农业作为军事扩张的基础,视其隆兴之地东北地区为粮仓,将中原地区的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都逐渐传播到当时落后的今东北地区。由于铁制农业生产工具的广泛使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作物品种也日益增多。金初,不种谷麦,只种稷子春粮。以后农作物品种日益增多,农作物有小麦、粟、黍、稗、麻、菽类等;蔬菜类有葱、蒜、韭、葵、芥、瓜等。 [50]金廷又鼓励垦荒,例如规定开垦荒地或黄河滩地可以减免租税,所以开垦农田面积有所增加 [4]。

金朝青铜器

金朝的土地制度给予女真族很大的优惠,这是汉族、契丹族与渤海族所没有的。女真族的土地制度是一种称为“牛具税地”的制度, [51]继承氏族制度的遗风。占地多少是以耒牛、人口为依据的,拥有众多人口和耒牛的女真贵族自然就可以广占田土。到金世宗大定年间,人、牛、地比例不符的情形已很普遍 [4]。

金熙宗时期开始实行的“计口授田”的制度。早在金朝统治广大的华北地区后,有计划的将大量的猛安谋克分散各地以镇压汉族,被称为屯田军。金廷对内迁的屯田军户,都按照户口给以官田,即所谓“计口授田”。当官田不敷分配时也会大量抢占民田。屯田军户分得土地以后,大多让租给汉族耕种或是强迫汉族无偿耕种 [52]。由于剥削严重,无人愿意耕种,土地逐渐荒废。金世宗时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