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世宗与金章宗期间,原来使用奴隶生产的猛安谋克户也逐渐转化成地主。这个转化主要有受田、赋税、区别平民和奴隶等,女真贵族借此扩大土地占有范围,实行"括地政策" [4]。
受田是女真奴隶制关于土地占有的基本制度。奴隶主依据占有奴隶和牲畜的多少,占有不同数量的耕地。制度规定,凡占有耕牛一具(三头),民口二十五,即受田四顷零四亩。所谓民口,包括奴隶和女真部落、氏族的平民。奴隶主占有奴隶和牲畜越多,就越可合法地多占土地。对外作战中,奴隶主掳掠奴隶和牲畜,也就成为扩大土地占有的必要条件。但土地占有的扩大,也是有限度的,即占田不能超过四十具。依此限度,一个大奴隶主,有牛一百二十头,民口一千,就可占有土地一百六十多顷。 [55]
随着掠夺奴隶的增加,女真原居地的土地必然要不足耕种。金太祖即陆续把女真人迁徙到新占领的地区。1121年,金太祖从各路猛安部中,抽取民户一万多,迁到泰州屯种,命令原来居住在按出虎水的谋克婆卢火去作都统,赐他耕牛五十头。这就是授给他牛具十六、七,即六十多顷的土地。婆卢火以下的一批女真贵族,也迁到泰州,成为大小不等的奴隶主。 [55]
赋税
金太宗时,继续实行这种受田制度,并进而确立了赋税制。1125年十月,金太宗命令每牛一具,纳粟一石,每个谋克部置一仓库贮存。”1127年九月,又下诏规定:“内地诸路,每耕牛一具,纳粟五斗。”金朝的受田制既然是依据牛具的多少,赋税的征收也不是依据田亩或人口,而是以牛具为单位,所以又叫牛头税。这种赋税制,显然主要是奴隶主的国家向奴隶主和部分平民征收的粮税。从事耕作的奴隶一无所有,他们还不是征税的对象。 [55]
人口
1141年,绍兴议和后,自从靖康之难开始减少的人口总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增长。到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全国有人,现代学者考虑到不纳入户口统计的人群认为金国人口峰值达5600万 [56],与当时的南宋、西夏、大理等国人口相加总人口达一亿四千万,金朝的四次准确的人口统计,每户均口数都在6人以上,金朝的户规模较大,与很多贵族以及猛安谋克户们使用大量奴仆有一定关系 [24]。
随着金朝内地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更多的土地耕作,也更需要民户当劳力。金太祖与金太宗为统治中原,将百万以上的女真人徙置于黄河下游人口稠密地方,是以牺牲汉人利益的办法去救济女真人。在把女真族迁往新占领地区的同时,也还继续地把契丹族、汉族迁到金朝的内地。金军在灭辽的作战中,曾经掳回大批的契丹族、汉族作奴隶。后来金太祖下诏,禁止对已经投降的百姓掳掠,禁止权势之家买贫民为奴,又规定卖身为奴者,可以用劳力相等的人赎身。但实际上,这种赎身的可能性是很少的。被迫迁徙的汉族居民,不能不大批地沦为奴隶。 [55]
阿城金墓双鸾朵梅织金锦 [57]
金廷对降附区的人民,采用强迫迁徙的办法迁到内地。如山西州县的居民,被大批迁到金上京以至浑河路。上京地区的居民又被迁到宁江州。平州的人民在反抗后被镇压,随后与润州、隰州、来州及迁州等四州人民被迁到东都沈阳。这些居民艰苦不能自存,被迫卖身作奴隶,导致汉人刻骨的痛恨。女真族抢占汉族最富庶的耕地,为了增加日益增大的生活和军事开支,又不断加重汉族的赋役。女真人与汉人的矛盾恰如史籍所言:“盗贼满野,向之倚国威以重者,人视之以为血仇骨怨,必报而后已” [24]。
女真男人的发型是“留颅后发”,还绑个辫子, [58]所以被南人称为索虏。在《北风扬沙录》与南宋的游记,也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