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机会,一定会第一时间解决我,然后在陆时萩面前捏造现实,或者,逃跑?你跑步掉,你也瞒不过,终究是个死,那还不如死在我手上呢。是不是?”
鸣蝉不敢说话了。他只是剧烈地发抖,冷汗扑朔而下。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王初梨的手放在机关处,弓箭往后疾退。
鸣蝉喉咙处微微一空。咯哒。是喘气的机会,是遗言的出口。
鸣蝉颤抖道:“你真美,我死而无憾。”
王初梨笑道:“临死之前都只会说这些废话,你可真是个没用的东西。”
她按动了机关,弓箭喷射而出,从喉头进入,往后下方穿刺,从后背透出一个大洞。鸣蝉闷哼一声倒下去,然而还没有立刻死透,血泡泡从他口中溢出来,他抽搐着,用力抬头看着王初梨,朝她咧开嘴笑。
王初梨敛了笑容地看着他,伸出手来托住他的脸,就像他刚才托住她的脸一样。
然后她将弓往他的嘴里塞,塞得满满当当,噗的一下又是一箭,箭沾着不明液体和鲜血从他的后脑透出,爆开巨大的创口。王初梨将弓取出,对准他的额头再射一箭,额头的骨头坚硬,穿过他的额骨和大脑再从颅骨透出,并不完全顺滑地通过,箭矢的尾端依旧留在他的脑袋里。
王初梨站起身,看着倒在地上没了生命体征的鸣蝉,歪着脑袋想了一想,先把他的衣服一层一层剥下来,在半空中抖了一抖,正反面看了一遍,然后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披上他的衣裳。料子是次了,但因为是干燥的,因此暖和轻便了许多,王初梨跳了两下,心情恢复了愉悦。
她又朝着他的身子射了几箭,从下半身射到上半身,一箭一箭一箭,箭没了,就折下树枝来射,用一切细的直的硬的东西来射,密密麻麻地射,直把他射成一只刺猬,把他的皮肉都射成了筛子,这才感觉泄了愤,双手也已疲软无力了。
她从雪地里拿起自己的衣服,血离开了她体温的包被,很快地凝固变冷。
她抱着衣服转身走开,微微打了一个趔趄。正如她方才所说,她并不是没有受伤的——只是因为真假混杂,而恰好骗过了陆时萩而已。
她面无表情地流着泪。她一边走一边哭,没有手来抹眼泪,干燥的大风将她的泪水掩藏,风雪将她的脚印用雪重新覆盖,了无痕迹。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一只蜘蛛从鸣蝉身下爬了出来,往王初梨的方向跟过去。
女儿大了翅膀硬了,到现在都不回来,说不定今天就不会回来了。林惊蛰看着锅里沸腾的药物,讪讪地想着。他颇出了一会神。
各式各样的食材丢进一个锅子里煮成浓稠乌黑的一团,其貌不扬地产生神奇的疗效。分寸感很重要,配比得多一些少一些,都会影响到药的效果。一种成分加重了,有益就变成有害,照着这样的房子服用下去,用不了一年半载就变成脑瘫,连数数都不会。
脑子不可逆的残损比死亡更可怕,要是什么事情会让他发疯,或者逐年地智力下降,那还不如去死。清醒聪明的头脑比什么都重要,接着便是手。手和脑对于一个大夫来说缺一不可。
好在自己女儿机灵。女儿林珑是他骄傲的产物,继承了他的灵活的脑子和极强的动手能力,因此虽然女儿时常比预定时候要晚回家,林惊蛰也不甚担心,汴京城这么安全,是发生不了什么,女儿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女儿似乎也对他这个父亲很依赖,说要在他身边一辈子,不嫁人,林惊蛰是听得窝心又愧疚:他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够给女儿找个好人家;婚嫁是否顺利并不取决于人本身的条件,而是上一辈的身份地位,这一点在女孩子身上尤其得到体现。
林珑生得机敏可爱,人也能干得很,只可惜做父亲的不争气,没法找个好人家让她嫁出去,除非哪个王爷瞎了眼,非娶她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