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讲】(7 / 7)

眼睛败坏了就见不到,就好像说嘴巴坏了他就不能念佛,不能这样讲。当然他嘴巴好,他会念得更清楚。也就是说,“前尘自暗,见何亏损”——这种暗相、光明相只是因缘的显现,对于见性是没有影响的。

阿难尊者提出一个疑问说:这么多盲人他看到的是一片黑暗,这怎么算是见呢?我们一般的见,是看到了青黄赤白,这算见。他看到黑暗,这怎么算是一种见的功能呢?佛陀说:这个盲人他没有眼根看到黑暗相;一个有眼根的人处在一个没有光明的黑暗的房间,他也看到一个黑暗相。那这两个黑暗相是有差别,还是没有差别呢?阿难尊者回答说:世尊,这个有眼根的人在黑暗的房间当中看到黑暗相,跟一个眼根败坏的人看到黑暗相,这两个黑暗相加以比较,是完全相同的。他们两个都有见到东西,只是见到黑暗相。我们要见到青黄赤白,有两种因素,要有内光跟外光。内光就是你眼根的那个瞳孔,内光不能有败坏;第二个,外在有光明的显现,你才能够见到青黄赤白。盲人是内光败坏,处在暗室当中是缺乏外光,所以内光、外光缺一不可,都见到暗相。

佛陀举出这个例子以后,就正式破斥阿难尊者:阿难,假设一个眼根败坏的人,他看到的是一片黑暗相,因为他的瞳孔败坏了。如果你今天把他的眼光治好,他的瞳孔遇到好的医生把它治好了,他又看到种种颜色,这个叫作“眼见”——你把眼光治好了,只是这个工具变好了而已。假设你一定要执着说,把眼睛治好了就是“眼见”,那这样子有一个问题。你看一个有眼根的人在黑暗的房间当中他看到黑暗相,你给他灯光,他又见到种种色,那就变成“灯见”啰。灯是一个无情之物,假设灯能够有见,那么它就不是灯了,它是一个有明了性的有情啰。假设灯能够见,灯是身外之物,又关我们什么事情呢?所以,是故当知:灯光只能够显现万物之色,真正能见的是我们这一念心,不是灯光;眼根只是能够显现万物的颜色,真正能够见的是心,而不是眼睛。这个观念很重要。我们要把因缘法跟真如法,所谓的不变性跟随缘性要分清楚。后面佛陀会说明。

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我们六根,不要讲那么多啦,就从眼根来看好了。我们见闻觉知都不讲,就讲眼睛——见的功能。

佛陀眼睛看出去,看到整个三千大千世界,就像是手掌里面的一个槟榔果一样,很清楚。天人看三千大千世界,那个范围就稍微小一点。我们人看的又更小。蚂蚁在看又更小。那你可以说是佛陀见性最大,天人其次,人最少吗?不能这样讲。他看得到什么东西,那是业力的关系,那是因缘的关系。因缘关系很简单:他积集善业,他来生福报大,他就看得到东西,但是见性是没有改变。我们整个十法界的众生,不管你现出庄严相,现出卑劣相,那个见性都是不改变。而这个见性,菩萨要赶快把它找出来。菩萨云何发菩提心?就是因为我们知道: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诸佛是已成之佛而发菩提心。从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所以我们能够作生命的改造。我一定可以作一个改变。如果没有从因缘变化当中找到我们的本性,我们很难建立一个大乘的信心——“你相信你可以成佛”,你建立不起来。

净界法师【首楞严王三昧】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