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相同,是不同?就提出这个问。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说第七意识的意根把第六意识创造出来,那这两个是相同的。相同的话,你怎么说它所生呢?既然是相同,就没有能生所生的差别。两个完全相同,那谁生谁呢?所以“云何所生”?就构不成所谓的能生所生的问题。所以,相同是不合道理的。
再看不同。
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说是“异意不同”。说是第七意识的意根把第六意识创造出来,创造出来以后,这两个了别性却完全不同。那这样子表示什么呢?我们得到一个答案:“应无所识”,表示这两个识根本没有了别的作用,完全是个物质。为什么呢?因为第七意识把第六意识创造出来,却两个完全不同,就好像说父亲生了儿子,父子两个完全不相应,这不合道理。那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两个完全是物质才有可能。如果是心法的话,父亲创造儿子,这两个一定要有点相类似。所以,完全不同,就表示了这两个都没有明了性。既然“若无所识,云何意生”?既然是一个物质,没有了别性,那又怎么能够说意根生起意识呢?这是第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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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所识,云何识意?”说是假设第七意识把第六意识创造出来,而两个都还有了别性,那么“云何识意”?我们又怎么去区分这是第六意识的了别性,还是第七意识的了别性呢?就没办法区分了。
所以总结:“唯同与异,二性无成。”不管是相同,不管是不同,这两种体性都没办法建立,怎么能够说是意根去生起意识呢?这样的界是不能建立起来。所以,单单是从意根来生起意识,是不合理的。
寅二、非因法生
我们再看非因法生,是破“他生”。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
这一段先作一个总标。说是我们这个意识完全是由内在的法尘所生,跟意根没有关系。那么,这个地方必须把法尘跟外面的五尘——内法尘跟外五尘做一个区别,说世间上一切的诸法不离开五尘。我们看世间上一切的法,都是色声香味触五尘。那么,“汝观色法”,你仔细地观察色法,还有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以上的五尘,相状是非常的清楚分明,相对于五根,而产生了别性。但是这个外五尘,其实不是意根所收摄。
也就是说,其实我们的第六意识在看到外境的时候,我们是看到自己的法尘。比方说,你现在看到这个莲华的灯光,你第六意识在了别的时候,是眼睛去攀缘这个外境,但是你真正受用的是你心中的法尘。你一定要取到这个莲华,然后落到你的心中,你才可以攀缘。你攀缘不到外在的法尘。你是把它取进来,然后放到你的心中,再去攀缘,要这么一个过程。所以,我们第六意识是不能直接攀缘外境的。一定要把外境拿到以后,然后丢到心中去,变成一个落谢的影像,你才可以攀缘。所以这个地方说,外五尘是非意所收摄,我们只能够攀缘内心的法尘。好,先把这个观念按定。
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这个地方正式地破“第六意识是法尘所生”的道理。说我们这个第六意识假设是决定依法尘所生,那你应该要仔细地观察,“法法何状”?第一个“法”是指的内法尘,第二个“法”是指外在的五尘。你应该去观察内法尘跟外在的五尘这两个之间有什么相互的关系。
佛陀就叫我们观察了。我们因